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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1日 11:02

法学院本科生校际交流学习专业课程修读及学分认定与置换管理办法(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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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关于在校本科生赴海外学习的规定》、《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本科生国内“第二校园学习”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交流学生课程对接与成绩管理的补充规定》,为加强海外学习经历学生、第二校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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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关于在校本科生赴海外学习的规定》、《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本科生国内“第二校园学习”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交流学生课程对接与成绩管理的补充规定》,为加强海外学习经历学生、第二校园学习经历学生(以下统称交流学生)有关专业课程的对接、认定、置换与成绩管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和各专业教学要求,特作如下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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