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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1日 11:02

法学院学团工作通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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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各班级、各学生组织: 为规范我院学团宣传报道特别是媒体网络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学院通讯的新闻性,时效性,努力增强院新闻网的新闻信息服务和思想政治宣传能力,提升文化品位,法学院新闻网站特将学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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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各班级、各学生组织:

为规范我院学团宣传报道特别是媒体网络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学院通讯的新闻性,时效性,努力增强院新闻网的新闻信息服务和思想政治宣传能力,提升文化品位,法学院新闻网站特将学团工作宣传报道的具体要求列举如下:

1.通讯标题以单一标题为主,写明举办方与活动名称即可。如 “法学院举办XX比赛”、“XX级XX班召开XX会议”、“XX社团XX活动顺利开展”等。特殊情况下如需使用主标题加副标题,上传通讯时需将明确写有活动名称的标题设为主标题,以便通讯题目顺利显示于标题列表中。

2.通讯要求以第三人称口吻描写新闻活动,尽量避免使用“我们”“我班”“我院”等词语,可以用“同学们”“大家”“XX班/组织的成员们”等词语代替。

3.通讯报道要求内容真实、时间准确、语言客观,切忌含混、模糊、夸张,避免对该新闻事件进行主观判断和评价。

4.全篇新闻稿件格式规范,应当注意语言严谨、精练、书面化;内容详略得当、重点明晰、长短适中,注重可读性与吸引力,避免写流水账。同时慎用“隆重举行”、“圆满结束”等字眼,切忌生搬硬套官话、口语化等。

5.通讯首段应由构成新闻要素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名称组成,结尾段一般需点明活动举行的背景、意义以及成效。

6.活动时间应具体至“日”(年份与星期不写),切忌写为“近日”。

7.通讯中引用的资料、史实、引语、数字,新闻中涉及的人物姓名及其职务、职称,以及有关单位部门的名称(一般要求全称)等均应准确无误。

涉及重要领导名称时,一般应采取“职务称谓 + 姓名”的方式,如“校党委书记××、校长××、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院党委书记××、××处处长××、中科院院士××、××学院教授××”等。

特定事件需涉及某人物两个职务称谓时,一般可酌情使用“主职务称谓 + 兼职务称谓 + 姓名”的方式。社会知名人士、文教界人士等,在文稿中出现时可适当在姓名后加“先生”、“院士”、“教授”等。军界人士姓名后可加“将军”、“少将”、“大校”等。

8.通讯正文要求字体为宋体,两倍行距,注意段首缩进2个字符。向院网站上传通讯时,注意将字体大小调整为16号。

9.通常情况下,普通通讯以500—600字为宜,重大活动在800字左右,不应超过1000字。

10.上传通讯时,应在每篇文章之后配上4张主题鲜明,画质较好的新闻照片。照片内容需紧扣主题,突出主要人物和新闻事件的进程。图片要求清晰,色彩、亮度适中,尺寸为宽度300、高度225。注意四张图片应以“田”字形式分布,横排相邻两张图片间需空一格。

注意事项:

1.来稿要求突出时效性,重大活动随时报道,重要新闻交稿时间一般不超过12小时,特殊情况不超过24小时。

2.通讯内容应为各类特色活动或有重要意义的会议等,班级通讯主题应与班级或团支部建设相关联。一般例行工作及会议无需进行新闻报道。

本通知将挂在法学院学团工作网站规章制度页面,长期有效,如有更新将会通知各组织负责人。

法学院新闻中心

2012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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