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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团在线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1日 11:02

法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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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一上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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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一上学期。每个班级配备导师组,由2—3名结构合理的教师担任导师,并与科研班主任协同开展工作。工作形式以集体指导(两到三次)为主,并可与“教师面对面”活动结合或一并进行,同时为学生提供个别咨询服务。班级学习委员为活动召集和记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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