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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1日 11:02

法学院团支部“定级评优”量化考评标准(1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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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我院共青团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做到团支部工作考评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根据校团委下发的《山东大学(威海)团支部“定级评优”工作方案》(山大威青字[2014]8号),结合我院实际,在原标准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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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我院共青团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做到团支部工作考评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根据校团委下发的《山东大学(威海)团支部“定级评优”工作方案》(山大威青字[2014]8号),结合我院实际,在原标准的基础上做了一定修改,现公布最新的法学院团支部“定级评优”的工作量化考评标准:

总则

第一条 考评时间

本细则实行量化管理,以学年为周期进行统计评比,每学期一次初评,每学年一次总评。

第二条 考评内容

各团支部积分由基础分、奖励分组成,基础分满分为100分。

第三条 考评结果

(一)全院学生团支部按达标不同程度分为“一级团支部(含不超过10%的校级优秀团支部)”、“二级团支部”、“三级团支部”,其中“一级团支部”的比例不超过30%,基础分低于75分的团支部被评定为“三级团支部”。连续两个学期被评定为“三级团支部”的支部在下一学年“定级评优”工作中不得被评为“一级团支部”。

(二)院团总支每学期对全院“一级团支部”进行表彰奖励,每学期被评为“三级团支部”的支部要进行整改。

(三)实行举报制度,各班级之间要互相监督,对于有活动内容不真实、虚报现象的班级,经举报查实后,该班级扣30分。

细则

一、基础分

由团支部制度建设、思想建设、班风学风建设三个部分组成,满分为100分。基础分实行扣分制,扣完为止,不倒扣分。

(一)团支部制度建设(20分)

1、建立健全团支部制度

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大会,每两周一次团小组会,每周一次团支委会,每学期至少两次团课。

(1)以上制度每缺一项扣2分;若制度完善后不执行,经调查核实后,每次扣2分。

2、健全工作档案

工作档案包括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日常工作记录、会议活动纪录等。工作计划要有针对性,总结要全面客观,日常记录应详实、简洁,能反映实际情况。

(1)以上档案每缺一项扣2分;档案填写不认真、走过场,每次扣1分。

(2)《团支部工作日志》需要随每月申报一起上交并接受审查。对于未及时上交《工作日志》的支部每次扣1分。对填写情况较差、进度较慢的团支部予以提醒,内容不够丰富、字体较潦草、基本没有图片图画、学期日志数量低于8篇的扣2分。

(二)团支部思想建设(20分)

1、定期举办主题团日活动,团总支抽查不按时举办团日活动的发现一次扣2分。

2、主题实践教育立项活动及时开展,中期检查发现进度延迟的一次扣2分。

3、正常开展微博活动,未及时参加微博活动的一次扣1分。

4、在政治学习考勤中,迟到一次扣1分,无故早退或缺勤一人次扣2分。

5、团支部应按时收缴团费并及时上交团总支。不按时收缴团费的团支部,每次扣2分。

(三)团支部班风学风建设(60分)

1、学风建设(20分)

(1)班级(支部)出现考试不及格现象,每人次扣1分。

(2)班级(支部)出现考试作弊被处分现象,每人次扣15分。

(3)在课堂考勤中,出现旷课现象,每人次扣2分,出现迟到、早退现象,每人次扣1分。

2、组织纪律(20分)

(1)在校、院举办的各种集体活动及召开的会议中,无故缺勤1人次扣2分,出现迟到、早退现象,每人次扣1分。

(2)学生宿舍晚归无正当理由者每人次扣1分,夜不归宿每人次扣5分,经院系抽查,班级如有瞒报,双倍扣分。

(3)对于学生会、团总支按要求收取的各类资料迟交一次扣1分,无故未交一次扣2分。

(4)班内同学犯有严重违纪行为,受通报批评处分,每人次扣1分,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每人次扣3分,受记过及其以上处分,每人次扣8分。(不含作弊所受处分)

(5)学生干部违纪双倍扣分。

3、宿舍卫生(20分)
各班级(支部)中卫生成绩不及格的宿舍,出现一个扣2分(对于混合宿舍,每个班级扣2分)卫生成绩以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检查成绩为准。

二、奖励分

1、班级(支部)自行组织有意义的志愿服务活动,凭活动档案(活动的文字总结、照片及影像资料等)向团总支申报,经考核确定后加15分;班级(支部)的同学自主参加有意义的志愿服务活动,凭活动档案向团总支申报,经考核确定后每人次加1分。(同一活动参与人数超过15人按照班级活动计)

2、班级(支部)组织活动获得优秀主题团日,每次加5分。

3、班级(支部)开展的主题实践教育立项获得校级结题每次加25分,院级结题每次加20分。

4、班级(支部)参与的微博线上活动获得优秀微博活动,院级每次加5分,校级每次加8分。

5、班级(支部)内的同学受到校、院或相关职能部门表扬的每人次加1分。

6、每学期考试及格率100%的班级(支部)加25分。

7、班级(支部)的同学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挑战杯、创业大赛等)、寒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各类征文比赛活动。对参加活动获奖的班级(支部)内的个人,院级荣誉该支部每人次加3分,校级荣誉该支部每人次加5分,市级荣誉该支部每人次加10分,省级荣誉该支部每人次加15分,国家级荣誉该支部每人次加20分;对于获奖的各类征文按获奖等级降一级加分(其中院级征文获奖加2分)。获奖加分以最高分计,不重复加分。

8、班级(支部)的同学发表专业文章,发表在国家核心期刊上的每人次加20分,省级刊物上的每人次加15分,市级刊物每人次加10分,校级刊物每人次加5分,院级刊物每人次加3分。(只有第一、第二作者给予加分,其他作者不加分,且第二作者按发表文章的等级降一级加分,对于在院级刊物上发表文章的第二作者加2分)

9、班级(支部)内的同学以个人名义参加院级以上的文体活动获奖,院级每人次加2分,校级每人次加4分,省市级以上每人次加8分。校运动会获奖,单项前三名每人次加4分,四到八名每人次加3分。(多人项目加分减半)

10、班级(支部)主动开展有益于广大同学身心健康的活动,凭活动档案向团总支申报,经考核确定后每项加5-10分。班级以集体名义参加活动并获奖,院级每项加10分,校级每项加15分。(班级参与人数不少于15人可视为集体获奖)

11、班级(支部)积极承办校、院活动,承办一次加10分,协办一次加5分。

12、班级(支部)内宿舍被评为院“文明宿舍”,每个每次加4分(混合宿舍每个班级加4分),被评为校“文明宿舍”,每个每次加6分(混合宿舍每个班级加6分)。

13、特殊活动获奖加分情况,视情况而定。

注:

1、量化考评标准自2016年6月1日开始实施。

2、本细则未尽事宜,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定级评优量化考评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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