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English

学团在线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1日 11:02

法学院学团宣传报道工作指导规范

微博 微信 QQ Qzone

宣传报道是学院学团工作的重要部分,是充分展示学院学团工作和广大学子风采的动态窗口,是积累传承校园文化的基本平台,是弘扬正气、广泛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渠道。

编辑:

宣传报道是学院学团工作的重要部分,是充分展示学院学团工作和广大学子风采的动态窗口,是积累传承校园文化的基本平台,是弘扬正气、广泛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渠道。为规范我院学团宣传报道特别是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指导规范。

一、宣传报道工作要坚持主题鲜明、积极进取、客观真实、及时高效的基本原则。实行统筹协调、分级(部门)管理、专人负责、编审分离的工作体系。

二、院团总支是宣传报道工作的管理指导机构,在院党总支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团总支指定专人负责宣传报道的协调指导,并具体负责电子屏要点新闻的编传和及时更新。

三、学生会新闻中心是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和执行机构。负责学院学生工作动态或专题宣传工作的筹划设计和推动落实;负责学院学生工作重大活动(事件)的新闻采编;对其它各类宣传报道给予协调支持;对学院学生会各部门、年级、社团负责宣传工作的同学进行专业指导培训。新闻中心直接负责采编的稿件,由团总支负责老师审定上传。重大和综合类新闻稿件须经院主管领导或团总支负责人审阅。新闻中心成员的纳聘要注重兴趣和特长,品行与能力兼顾。

四、学生党建工作的宣传报道,属于基层支部的由支部宣传委员负责采编,支部书记审定上传;重要或综合性活动新闻(含毕业班党建活动),由团总支负责党建工作的老师负责组织采编和审定上传。重大和综合类新闻稿件须经院主管领导审阅。

五、团支部(班级)活动报道,由支部宣传委员负责采编,年级辅导员审定上传。班团类综合性活动(跨班级或年级)的新闻采编,由主办支部或班级负责,辅导员审定上传。研究生各班级或年级需指定专人负责宣传报道,稿件经辅导员审定上传。

六、学生会各部门、研究生会和各学生社团应指定专人负责新闻采编,稿件由团总支负责老师审定上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心理指导、助困等专项工作的宣传报道,由各职能部门负责稿件采编,团总支负责老师审定上传。

七、其它即时性事件或活动的宣传报道,由所在班级或部门及时通报信息,新闻中心协调稿件采编,团总支负责老师审定上传。

八、为保证宣传工作的及时性,凡属新闻类报道,应在活动完成或事件发生后一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除外),完成新闻采编、审定和上传工作。

九、团总支辅导员要加强所负责班级(部门)或专项工作新闻宣传的指导和督促。新闻中心及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分工负责并协调配合开展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避免相互推诿和工作漏洞。

十、本意见自2012年下半年开始实施,由团总支负责解释和完善。

法学院团总支

2012年7月

相关文章

热门文章

热门文章

法学院公众号

扫一扫二维码
随时随地了解最新资讯

法学院官方微博

扫一扫二维码
了解学院热点话题

分享好友

官方平台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地址:山东省威海市高区文化西路180号 电话:0631-5688334 邮编:264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