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2日,烟台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内,一场别开生面的“庭审”正在紧张的进行。这不是一场普通的“庭审”,而是2011年首届山东省大学生模拟法庭大赛现场。
在这些由全省14支高校法学院组成的参赛队伍中,有一支队伍代表着我校法学院。他们分别是来自2009级法学三班的陈明智、王静、胡小敏以及来自法学四班的马文姣、王霄奇和刘宇涵。10月26日中午,利用课后的时间,我们在法学院203与他们进行了一场简短的对话,对他们和这次比赛有了一个更加深入的了解。
准备:过程很辛苦
本次比赛,各代表队围绕“被抢妇女驾车追击抢匪导致抢匪死亡是正当防卫还是交通肇事”这一辩题都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面对这个在当时富有争议的辩题,王霄奇和他的队友们也查看了许多相关的刑法论文和文章,做了大量的准备,带队的张其山老师也给予了很多帮助和支持。已经是大三的队员们各自都有繁重的课业,为了能最大的扩充论点,队员们都挤出时间查阅、搜集了尽可能全面的论文和文献,对自己的知识加以扩充,争取从理论上得到支持并在实例上得到验证。在一开始对论点的确定时也曾产生过分歧,经过了一遍遍的讨论和张老师、执业律师的指导后,最终总结出了团队的论点。
这次的比赛采取循环赛制,也就意味着同一支团队要分别以控方和辩方的姿态出场。“这个辩题本身的争议对这次比赛而言反而是一件好事”他们说,“这个辩题本身的争议使得控辩双方都有着充分的立足点和论点,无论是做无罪辩护还是有罪判决,都有自己的理论基础。我们还是很希望看到一个这样类型的平衡辩题,让大家在两种立场上都有比较明确的立场,对控辩双方都比较公平。”
出征:我们很优秀
做好了万全的准备,王霄奇和同学们走上了赛场。每队共有三到六人,但是真正上台的只有不多于两个人。历时弥久的准备成果将要由两位队员进行最终的展示。“能取得这样的成绩是和其他队员的共同努力分不开。大家的实力都很强,大家在看到对方的诉状书时也很有压力,所以大家一起投入到准备中去,一起制定对策,一起想解决的方法。”王霄奇说,我们在台上真正用的论点并不是最初确定的哪一个,其中原因有很多。在比赛过程中也逐渐发现了最初准备的疏忽——本以为在理论上驳倒对方就足够了,但是实际到了比赛中才知道,这并不是一个单纯模拟的法庭,也是一场辩论赛。他们说,“虽然比起冠军团队,我们的差距很明显——他们对语言运用的纯熟极其灵活自如,在赛场上的表现力也确实比我们更胜一筹。但是大家也很优秀,我们的队伍在场上几乎体现出一边倒的态势。就场上的表现来看,在省内的这14支团队中我们还是个中翘楚。”
回顾:经历是最宝贵的财富
当比赛结束,大家回顾一路走来的过程,感触颇深。首届的比赛让大家既新奇又陌生,赛制、规则中存在的某些漏洞和不明确也都影响着参赛的各个团队。台上的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辩护人以及台下的嘉宾、听众,都是各高校法学教授,或在职法官、检察官律师,或在校法科大学生,不仅凸显了其专业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山东省内法学本科生的交流和学习。同台是对手,台下是朋友,大家再准备过程中的交流也让队员们感受到了不同学校法学院的特色。比赛结束后大家仍然有很多遗憾,如果当时能更好的准备,如果赛程中能够更好的体会评审的思路,如果能更细致的分析案件的细节……但是不论如何,我们尽力了。队员们说,“我们都十分感谢张其山老师在工作之余抽出时间给予我们的莫大帮助,没有他我们不会取得这样的成绩。”
不论结果如何,经过这次比赛的准备、参赛过程,大家从这次比赛中得到的已经远远大于一个“三等奖”。在准备过程中所得到的大家之谈,不但在比赛中支持了论点,也帮助自己形成了更系统的刑法学犯罪构成分析体系,在今后的对专业课的学习中起到的作用是毋庸置疑的。
本届模拟法庭比赛已经落下帷幕,然而像学界的一场地震,赛后的“余震”依然影响着年轻的法学大学生们。王霄奇和他的队员们作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从中得到了许多日常学习中所看不到、学不到的。这次比赛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山东省内各院校法科学生的交流,大家不仅仅是处于“学院”层次上看自己,而是扩大化,在全省对自己的能力和学力有了一个更高层次的认识。不仅促进了个人的成长,对各学校法学院也是一个提高的契机。
山东省首届模拟法庭大赛:由山东省法学教育研究会、首届山东省大学生模拟法庭比赛组委会主办,烟台大学法学院承办,共有来自山东大学、烟台大学、济南大学、青岛大学、山东政法学院、山东财经大学、山东建筑大学、山东理工大学、曲阜师范大学等省内14支高校代表队参加的辩论比赛。比赛分为陈述、答辩、总结陈词三个阶段,控辩双方根据所给案例进行法庭辩论,采取一问一答的形式,每个环节有固定的时间限制,各方根据需要可申请延时。
编辑:闫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