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2021年6月18-20日,“民法典的法律方法与法律方法的司法实践”暨第十六届全国法律方法论坛在浙江省宁波市举行,来自全国四十余所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100余名专家学者,围绕“民法典的法律方法与法律方法的司法实践”为主题进行交流研讨,主要议题包括“民法典与法律方法”、“公法中的法律方法”、“法律解释与推理”、“司法决策下的法律方法”、“法律方法与法教义学”、“法律方法与司法裁判模式”等。我院教师孙光宁教授、武飞教授、研究生王义凤等参加会议。
孙光宁教授在民法典与法律方法环节进行了题为“民法典时代的“以例注律”与‘律例结合’”的发言,提出应以史为鉴,确立民法典条文-裁判要点-案例为主的动、静相结合的三元结构。武飞教授在公法中的法律方法环节进行了题为“论行政惯例的规范性质”的发言,提出行政惯例的存在是一个事实问题,是行政机关基于自我认同所建构的直接行为规范,可从内在方面和外在方面对行政惯例的性质进行理解。最后,孙光宁教授作为下届全国法律方法论坛主办方代表,邀请国内外各位专家学者明年莅临我院共同展开法律方法的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