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3日,在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山东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联合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山东大学法治中国研究所、山东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山东豪德律师事务所共同主办的“纪念‘五四宪法’公布施行七十周年暨人大监督理论与实践创新”学术研讨会在济南召开。来自山东大学、山东省委党校、山东社会科学院、山东农业大学、山东财经大学、山东政法学院、济南大学、山东工商学院、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四十余位专家学者共同参与研讨。
开幕式由山东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冯威主持,山东省法学会副会长、宪法学研究会会长肖金明教授致开幕辞,介绍了会议举办的背景和主题,希望与会学者结合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决策部署,围绕法治与中国式现代化重大时代命题,聚焦七十年前公布实施的“五四宪法”的历史意义和当下最新修订的监督法的宪治价值,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党的领导和政权建设,推进中国式治理现代化。
研讨会分为“人大监督理论与实践创新”“纪念‘五四宪法’公布施行七十周年”两个主题板块,设置了两场主旨发言和四个单元研讨。
第一个板块聚焦“人大监督理论与实践创新”。主旨发言由山东工商学院法学院李哲教授主持,山东大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研究中心主任刘松山教授、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熊文钊教授,山东省法学会副会长、山东社科院法学所谢桂山研究员分别围绕人大监督、人大预算决算监督、宪法实施报告制度等内容作主旨发言。在随后的主题研讨阶段,九位发言人紧密围绕“人大监督理论与实践创新”的会议主题,就人大监督实施、人大监督实效、人大监督职权、人大备案审查、监督履职意愿、人大监督与监察监督的关系、人大监督的民主主义属性等主题进行了充分研讨。
第二个板块聚焦“纪念‘五四宪法’公布施行七十周年”。主旨发言由山东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席霍建平主持。刘松山教授,熊文钊教授,谢桂山研究员,山东政法学院副校长窦衍瑞教授、山东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山东省委党校政治和法律教研部主任钟丽娟教授,山东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副院长门中敬教授,围绕人大制度七十年回顾和几点思考、中国国家结构形式、新中国宪法发展的鲜明特色、宪法实施报告制度、宪法责任体系等主题作精彩发言。在随后的主题研讨阶段,十位发言人围绕宪法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党的领导与宪法关系、中国式现代化与宪法实施、新中国宪法制度建设与理论发展经验等主题展开深入研讨。
闭幕式由山东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山东豪德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兴刚会长主持。山东大学特聘教授熊文钊作会议总结,就研讨会两个主题所涉及的人大监督的理论与实践、中国宪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五四宪法”的历史与当代价值、党的领导和宪法制度之间的关系、弘扬宪法精神与促进宪法实施等内容,结合自己的看法,系统总结和提炼了相关学者的观点。肖金明教授在闭幕式致辞中指出,中国社会主义宪制根基和宪治精神在“五四宪法”。筑牢根基、光大精神,必须坚持人民宪法观,守正创新,科学阐释和遵循习近平新时代宪法理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依法立法依法监督首先是依宪立法依宪监督,以监督法修改为契机加强重点领域监督,尤其是财经领域监督,拓展和深化全面依宪治国执政实践。宪法学术要从思想中提炼概念范畴命题,从实践中凝练经验逻辑规律,自觉自主建构宪法学知识体系和理论体系,构建人大制度学、立法学、监督学等新兴交叉学科,不断推进宪法学中国化时代化体系化科学化。
今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七十周年,也是“五四宪法”公布施行七十周年,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为此举办了一系列学术活动,为迎接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举办的本次研讨会是其中的学术活动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