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在法学院204会议室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座谈会”,讲座由肖金明院长主持本次会议,山东省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明珠和山东省属高校张益刚、孙明、刘康磊、王淑华、姚建涛、李鑫、李哲院长、汪丽青副教授,法学院(威海)门中敬教授、马莉萍副教授、团委书记时华忠以及部分研究生参加了本次会议。
山东省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明珠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提出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总结,具有里程碑意义。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张益刚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强调对涉外人才的培养,为高校法学教育提供新向标,此外,还要注重高校与实务的融合、高校与地方政府的融合。鲁东大学法学院院长孙明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提出为高校法学院的建设带来了新的机遇,法学院应当发挥智库的作用,为社会治理积极建言献策。济南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刘康磊认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这是法学院发展的战略机遇,高校法学院应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抓住发展机遇期,建设更好的法学院。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淑华认为,政策的制定具有原则性,政策的落实要与实践创新相结合,法学院要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在学生的培养方面,王院长认为,法学院应该激发学生的内在活力。临沂大学法学院院长姚建涛认为,高校法学院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还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人才培养当中,实现高校治理现代化。青岛科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鑫从三个方面谈到了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第一,法学教育者要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课题研究,深刻理解法治思想的内涵;第二,通过提升治理能力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来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第三,地方高校要服务社会,凝练学科特色。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哲分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阶段,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法学研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在立法方面要积极推进国家安全等重要领域立法、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等,这是对改革发展亟需解决的问题的总结。山东工商学院法学院副教授汪丽青认为,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需要加强法治工作队伍的培养,在法学教育中突出重点领域,根据国家和社会发展需求,探索学院特色。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门中敬介绍了山大威法交叉法学的建设现状,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是完善党的领导和国家法律的关系。
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院长肖金明在总结发言中指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需要进行五项工作。第一,要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科学阐释,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内容体系和现实路径;第二,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加强法学教育和人才培养;第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完善学院建设,提升高校治理能力;第四,组织专家学者开展研讨会,通过相关课题研究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第五,山东省法学会要建立和完善各个高校法学教育同盟,对交叉学科的发展做进一步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