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18日至20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重大问题研究——以人为本与中国法制发展”,国家重大课题论证会在苏州大学法学院召开,该课题以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胡玉鸿为首席专家,在200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中中标,已经于今年五月份进行了首次论证,本次论证会对各个子课题的纲目设计、研究进度等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讨论。该重大课题涉及十四个子课题,内容包括“中国法律史上的以人为本的传统资源”、“西方法律思想的以人为本的理论”、“以人为本的制度演进”、“马克思主义以人为本的法学观”、“以人为本的行政执法问题研究”等。我校副校长、法学院院长陈金钊教授作为子课题“以人为本与司法公正的实现”的主持人,在论证会上做了发言。论证会期间,来自浙江大学的章剑生教授、苏州大学的胡玉鸿教授、孙莉教授以及福州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部分学者积极发言,对课题设计、结构以及可能遇到的困难进行了充分的论证。与会的课题参与者和师生都感觉受益匪浅。另外,我院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生彭中礼等也参加论证会。会议期间,陈金钊教授为苏州大学法学院的研究生做了“法律方法论体系初探”的学术报告,受到了师生的好评。该次报告由我国著名法理学家周永坤教授主持,并由周教授进行了精彩的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