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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13日 00:00

关于申报参加“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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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法会〔2010〕14号 关于申报参加“全国十大杰出青年 法学家”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法学会,各研究会,各有关院校、科研单位:     中国法学会定于今年下半年组织开展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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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法会〔2010〕14号

关于申报参加“全国十大杰出青年

法学家”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法学会,各研究会,各有关院校、科研单位:

    中国法学会定于今年下半年组织开展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根据中国法学会《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省法学会作为初评单位组织开展初评工作,将评选2名候选人,参加中国法学会终评。现将申报参加初评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我省工作的中国法学会会员;

2、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法学研究;

3、学风严谨,品行端正;

4、具有原创意义或学术前沿水平的法学研究成果,在理论创新与实践的结合上取得显著成绩;

5、学术独著1部,核心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5篇。

二、申报材料

1、“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报名表一式三份和电子版;

    2、500字左右事迹简介正本一式三份和电子版;

3、两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4张和电子版;

4、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5、有关著作和学术论文。

三、申报要求

1、报名表和事迹简介请用A4纸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2、禁止多头申报,否则取消申报资格;

3、有关评选活动信息,可实名登陆中国法学会网站查看和下载报名表;

4、请于2010年7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省法学会研究部。

联系人:张 舒       

 :0531—82923349(兼传真)

 箱:zhangshu2832@126.com

  址:济南市经十路15743号省法学会研究部(250014)

 

 

 

山东省法学会

2010年7月2日

 

 

 

 

 

 

 

 

 

 

主题词:法学家  评选  通知

报:省委政法委

抄送:省政法各部门,各市党委政法委、济南铁路局党委政法委

山东省法学会综合部               2010年7月2日印发

                                        (共印7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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