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申请书http://www.fxy.wh.sdu.edu.cn/uploadfile/2016/0314/2016031403481383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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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促进教师科研的积极性,提升法学院科研成果的数量与质量,鼓励年轻人尽快成长,给年轻教师创造更多良好的学术环境,提高教师课题申报的质量,从事课题研究。根据法学院实际情况,法学院拟从重点学科经费中抽取60万元左右的经费,设立法学院科研培育项目、科研发展项目,现发出通知,请各位老师根据条件与要求积极申报。
- 须为我院在读博士研究生或已毕业的博士的年轻教师;
- 近三年未曾获得省部级项目的立项;
- 有一定的学术潜力。
- 须为我院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
- 近三年未获得教育部或国家社科项目立项;
- 有较强的学术潜力。
- 法学院培育项目资助经费3万元,研究期限为2-3年,最长三年,不能延期;法学院发展项目资助经费5万元,研究期限为2年,不得延期。
- 培育项目结项时须提交两篇CSSCI论文(是CSSCI来源期刊,非扩展版或集刊);发展项目结项时须提交3篇CSSCI论文(是CSSCI来源期刊,非扩展版或集刊)
- 科研经费的使用遵循学校财务制度;
- 当论文标准变化时,由院学术委员会根据新的标准再行确定(比如说不采用cssci标准时,我们根据学校的要求确定相应的标准)。论文署名须是第一作者、第一单位也必是山东大学或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
- 申报截止期限为4月20日,过期不予受理;
- 在规定时间结项但未完成结项任务时,在结项那个年度扣除其相应比例的业绩(业绩标准按结项年度的标准来计算);
- 立项由院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
- 其他未尽事宜由院学术委员会解释。
法学院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