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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07日 22:28

基层社会治理与“两委组织法”修法研讨会成功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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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29至30日,基层社会治理与“两委组织法”修法研讨会在山东大学(威海)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由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办,山东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和威海市人大常委会协办,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承办。来自全国人大、中央政法委和民政部、部分省市县级人大、政法委和民政系统的领导和专家,部分在县乡、村居基层一线工作的同志,以及山东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山西...

编辑:谭谦


201972930日,基层社会治理与“两委组织法”修法研讨会在山东大学(威海)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由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办,山东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和威海市人大常委会协办,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承办。来自全国人大、中央政法委和民政部、部分省市县级人大、政法委和民政系统的领导和专家,部分在县乡、村居基层一线工作的同志,以及山东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山西大学、山东农业大学、烟台大学等院校和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共计80余人参加研讨会。

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许振超主持研讨会开幕式。山东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光峰,威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竞,山东大学(威海)副校长黄凯南分别在开幕式上致辞。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小涓在开幕式上讲话。

张光峰在致辞中介绍了山东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新旧动能转换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建设委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重心下移,打造共建共享共治社会治理格局方面开展的工作,希望在推进实践探索和制度创新中为完善发展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做出山东贡献。张竞在致辞中介绍了威海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情况,威海市创新基层治理和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等工作,表示威海市将积极学习各地基层治理的先进经验,加快推进精致城市和幸福威海建设。黄凯南在致辞中介绍了山东大学一校三地办学、一体化发展战略,法学学科建设和发展情况,希望通过此次研讨会的召开推动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法学和公共管理等学科的发展,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与“两委组织法”修法贡献力量。

江小涓在讲话中指出,社会治理的基础在基层,薄弱环节也在基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离不开基层社会治理的现代化。城乡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石和基本单元,是撬动社会治理的支点,更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最后一公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强调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和需求作为出发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不断迈向现代化,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是基层社会治理理念有了创新;二是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健全完善;三是基层社会治理逐步实现精细化;四是逐步实现协同化;五是逐步实现智能化。同时,村委会组织法和居委会组织法实施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江小涓表示,我国已经逐渐步入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问题易发多发,各种利益诉求不断涌现,各种不稳定因素交织叠加,这些都使得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复杂,村委会组织法和居委会组织法实施也面临许多新的问题,出现许多不适应实践需要之处。为此,要加快两部法律的修改,希望法律修订草案起草单位能够认真吸收本次会议成果,加快法律修订步伐。

会议第一阶段研讨由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社会事务室主任王进主持。民政部基层政权建设与社区治理司、山东省郯城县人大常委会、威海市桥头镇党委与会代表分别介绍了“两委组织法”的实施现状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对“两委组织法”修改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山东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与会学者分别从两委组织法修改背景、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村居自治中党组织的核心地位、自治组织体系,以及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和法治建设等角度提出了修法建议。

会议第二阶段研讨由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院长肖金明主持。上海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山东省民政厅、陕西省人大社会建设委、民政部基层政权建设与社区治理司、江苏省民政厅和威海市冶口村的与会代表分别介绍了“两委组织法”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了具体的修法建议。提问交流环节,山东大学(威海)、中央民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的与会学者就“两委组织法”的法律名称、立法体系、实施主体等内容进行了热烈讨论,民政部一级巡视员李健对相关问题进行答疑。

会议第三阶段研讨由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科学院研究院院长陈金钊主持。民政部、黑龙江省人大社会建设委、重庆市民政局、威海市环翠区、温州市民政局、河北省人大社会建设委的与会代表分别根据基层实际情况,提出“两委组织法”修订建议,认为修法应与完善社区治理结构、健全社区自治组织等现实问题结合起来,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问交流环节,华东政法大学、山东大学(威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与会学者对村居自治的内涵、“两委组织法”的定位、立法与政策的衔接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会议第四阶段研讨由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社会事务室主任王进主持。中央民族大学、山西大学、山东农业大学、烟台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山东大学等多所高校的学者,围绕党的领导和居民自治关系、城乡一体化建设与修法、基层群众自治的监督与保障以及基层治理中的自治、德治和法治关系等问题,对“两委组织法”提出修法建议。提问交流环节,中央政法委法治局副局长李利军对各位专家学者的提问和讨论进行了回应和补充。

会议闭幕式由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社会事务室主任王进主持。全国人大代表朱朝治提出,当前基层政权建设面临的两大难题:一是基层社会治理缺少年轻化的人才队伍,二是基层治理实践缺乏理论研究与直接的理论指导,实现基层社会善治需要在乡村振兴战略下实施人才振兴战略,为基层治理提供人才支撑与智力支持。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院长肖金明作会议总结,认为会议研讨广泛而深入,在“两委组织法”基础概念和范畴、坚持党对村居自治的领导、巩固村居党组织的核心地位、完善村居自治组织体系、提升村居民自治形态和水平等方面的讨论与建议,对“两委组织法”的修改工作具有重要价值,期待进一步加强理论界与实务界的对话和沟通,推进“两委组织法”修法工作。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郭军总结了自2010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以来基层社会治理和村居自治取得的成效,强调了面对新问题和新情况修改“两委组织法”的必要性,充分肯定了各地村居自治实践探索的创新和经验,认为本次研讨会取得了丰硕的会议成果,尤其是来自各领域各方面与会代表对“两委组织法”修改提出的论证观点和具体修法意见,希望在本次研讨会形成的共识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相关调研和论证,扎实推进“两委组织法”的修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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