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2019年11月2日,第二届“刑法·刑事诉讼法青年学者对话” 暨“认罪认罚从宽的实体与程序”学术研讨会在山东大学(威海)金沙滩学府酒店举行。本次研讨会由北京大学刑事法治研究中心、山东大学刑事法治研究中心共同主办,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山东大学检察理论研究中心承办,山东齐鲁(威海)律师事务所协办。来自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南大学、东南大学、苏州大学、吉林大学、山东大学、山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多所高校和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以及刑法方向硕博生60余人加此次研讨会。
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副院长刘军教授主持研讨会开幕式。致辞环节中,山东大学(威海)党工委副书记赵玉璞教授对与会嘉宾的到来表示感谢和欢迎,并对山东大学(威海)做了简要介绍,指出山东大学(威海)是山东大学布局国家双一流高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学院作为山东大学(威海)发展最快的学院之一,正在向着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目标不断前进。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副院长姜世波教授代表法学院对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的发展概况、专业特色、师资力量、学科发展规划、刑法学科团队以及教学科研等方面做了简要介绍,并对各位专家学者对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的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周长军教授首先对此次研讨会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认为本次论坛的举办恰逢其时,并预祝大会圆满成功。
本次研讨会共分为四个单元。第一单元由《东方法学》杂志副主编吴以扬教授教授主持,主题为《认罪认罚的理论基础》,由四位发言人,两位与谈人分别进行主题发言。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李晓明就认罪认罚制度中体现的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关系进行了发言,主要从认罪认罚从宽的基本范畴、认罪认罚的政策底线及其功能发挥问题、认罪认罚的各方定位等三个方面进行了分析与解读。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李怀胜主要围绕刑事实体法中认罪认罚从宽的相关制度体系以及从实体法角度解读认罪认罚目前存在的问题。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本灿就认罪协商的两种模式、认罪认罚从宽实施的法律依据问题以及企业的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的问题,通过实践中的案例展示做了全面的分析与论述。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博士生潘丙永从主体性理论角度论证了认罪认罚的撤回及其司法处置问题。在与谈环节中,两位与谈专家分别从刑事诉讼法程序的角度探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否是一个独立的量刑情节方面做出了深入的讨论与研究。
第二单元由山东齐鲁(威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马广路主持,主题为《认罪认罚从宽中的检察机关》。吉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谢登科就认罪认罚案例中初始(单方)量刑建议与合意的量刑建议的法律效益进行深入的探讨。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江溯从宏观和微观角度分析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带来的变化以及此制度下律师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胡常龙提出当前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程序适用过程中主要障碍和问题,并提出对应的解决方式。《中国刑事法杂志》编辑部助理研究员彭玉从检察机关的角度探讨认罪认罚改革中对检察机关产生的影响及其应对方式。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教授刘军分别从实体与程序两方面对刑法的该当性进行了发言,提出应注重罪刑该当以及尊重诉讼参与人主体性。与谈专家学者围绕发言人的发言,从理论与实务角度对认罪认罚从宽进行了深入而广泛的研讨,形成了诸多对理论研究与应用实践均有价值的意见或建议。
第三单元由山东政法学院教授曲伶俐主持,主题为《审判阶段的认罪认罚》。发言环节中,西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律师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刘仁琦就共同犯罪如实供述相关规定进行了分析与讨论,并由此引申出在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当中关于犯罪事实规定的不同之处。北京市法学会副研究员、《法学杂志》副编审程绍燕围绕认罪认罚案件中被告人是否有权上诉问题进行了诠释和探讨,提出可以在认罪认罚案件中做出上诉不加刑的例外情况,最大化地追求公平与正义。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啸天就认罪认罚从宽的自愿性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引发了在场专家学者的思考。山东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马凤春从实体与程序的角度对认罪认罚含义的理解、依法从宽处理的理解、法院是否有义务接受检察院的建议等方面进行了多方面的解读与论述。东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陈禹衡通过对不同案件的调查与解读对量刑建议提出了独到的见解。在与谈环节,两位专家学者结合发言人的发言,围绕认罪认罚从宽的范畴、认罪认罚案件中正义标准的问题、认罪认罚制度在整个量刑体系中的定位和关系、量刑精准化以及司法实践中认罪认罚案件中的比例进行了探讨,对审判阶段的认罪认罚提供了理论基础与实践价值。
第四单元由山东齐鲁(威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会议主席王立业主持,主题为《认罪认罚从宽与律师辩护》。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勇从实务角度围绕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精准化以及精准化路径的实现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论证。山东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魏黎明主要从“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做”这三个方面对认罪认罚进行了循序渐进的解读与阐述。山东中立达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汪慧就认罪认罚案件中值班律师制度的缺陷进行了讨论,提出在实践过程中值班律师对认罪认罚案件中被告人的法律帮助以及办案质量亟需进一步解决。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士元从国内外不同视角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刑事冤错案的预防发表了主题发言。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孙雪容从有效辩护视域下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行分析,以值班律师的角度探讨可行路径。在与谈环节中,两位专家学者对五位发言人的发言进行了精彩的思想的碰撞与点评,并提出了后期应继续探讨的问题。
研讨会闭幕式由王瑞君教授主持,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柳忠卫对于本次研讨会的筹办过程进行了简要说明,对于参加本次研讨会的主办方、承办方和协办方以及各位专家学者、实务界同仁表示由衷的感谢和祝福。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江溯对此次研讨会进行了学术总结,分别对于各个阶段的研讨进行了评述。他表示,与会专家学者对实体与程序、理论与实践、宏观与微观以及法律之外的不同角度进行了充分详实的研讨与思想的碰撞,推动学术界与实务界的交流,共同促进刑法与刑事诉讼法之间更好地融合。
作者:文/江雪 图/曲彦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