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主办,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文法学院、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协办的第二届“新公法学”论坛暨高质量学术论文写作与发表研讨会在山东省青岛市西海岸新区融创施柏阁酒店顺利召开。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天津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中央财经大学、郑州大学、首都师范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山东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山东科技大学等科研院校的近百名专家学者及研究生参与会议。
会议分为开幕式、“新时代公法理论创新”主题演讲、“新公法学前沿问题”座谈会、期刊高质量发展座谈会、“新时代中国宪法学理论的重大命题”主题演讲、总结致辞等六大板块。
会议开幕式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副院长门中敬教授主持,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院长周长军教授、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文法学院院长王学栋教授、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院长孙法柏教授致辞。周长军教授向出席本届论坛的各位专家学者表示热烈欢迎。他指出,本次会议以推进公法学的系统性、协调性为主题,具有较强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会议召开正逢其时,感谢各位与会专家学者对山东大学公法学科的关心和支持。王学栋教授指出,本次会议的召开既是推进高校间学术交流的需要,也是培养具有家国情怀、社会担当、德法兼修的卓越法治人才的现实需要,预祝会议圆满成功。孙法柏教授向关心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学科发展的各位专家学者表示衷心感谢,并表示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将发挥特长优势,在推进建构中国特色法律知识体系中作出充足的贡献。
“新时代公法理论创新”主题演讲环节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朱福惠教授主持。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郑州大学法学院院长苗连营教授的演讲主题为《宪法学知识体系的中国建构》。苗连营教授主张中国宪法是中国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中国宪法有自己独特的运作模式和运作效果,完全可以形成与西方国家宪法实施模式分庭抗礼的中国宪法实施模式。中国法学会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研究会副会长、《行政法学研究》副主编、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王青斌教授的演讲题目是《新行政复议法实施中待明确的问题》。王青斌教授重点从行政复议的范围、半垂直管辖、复议前置的范围、复议调解等四个方面出发,指出了新修改的《行政复议法》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华南理工大学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夏正林教授的演讲题目是《论作为公权利的基本权利》。夏正林教授主张,当前以“基本”和“比例原则”为重点的基本权利研究进路存在着较多的问题,应当从个人与共同体之间的关系出发,从个人在共同体之内的现实出发,理解宪法权利、人权等概念。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副院长、《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主编上官丕亮教授的演讲题目是《公权力监督体系的构建》。上官丕亮教授指出,我国公权力监督体系尚存在一些问题,有必要从宪法角度出发,深层次探究腐败屡禁不止的原因,并从宪法出发寻找解决方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李忠夏教授的演讲题目是《现代社会需要什么样的宪法理论?》。李忠夏教授指出,现代社会是一个功能分化的社会,宪法属性可以从框架秩序与审视立法两个方面进行界定,基本权利在现代社会发挥维系社会系统功能分化的作用。西南政法大学全面依法治国研究院副院长温泽彬教授的演讲题目是《数字时代的宪法监督》。温泽彬教授指出,算法自身的规制功能和法律层面的监督无法克服公权力和社会性权力运行中产生的“数字鸿沟”“算法歧视”“信息茧房”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仍然需要宪法层面的监督。
“新公法学前沿问题”座谈会分为“备案审查理论研究”“新时代的公法理论创新”和“公法体系的实践创新与理论回应”三个单元。
“备案审查理论研究”单元由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文法学院院长王学栋教授主持。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王理万副教授以《备案审查作为国家治理方法》为题作了发言,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朱铮讲师以《论对司法解释的合宪性审查》为题作了发言,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陈一宏以《宪法分析框架下的非婚生育规范审查》为题作了发言,山东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秦文峰以《基本权利备案审查案件的论证问题研究》为题作了发言,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何深睿以《论应急状态下行政公文的备案审查》为题作了发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王锴教授和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赵真副教授担任评议人。两位评议人肯定了发言人选题的新颖性,并就每篇文章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新时代的公法理论创新”单元由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张红教授主持。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赵真副教授以《权利减损的法理——一个框架性的分析》为题作了发言,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后赵小婉以《论历史制度主义作为党内法规历史研究的范式》为题作了发言,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文法学院李猛讲师以《反腐败的公法理论基础和制度发展》为题作了发言,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张隆淇以《1949—1954年间的最高国家行政机关》为题作了发言,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博士研究生李瑾以《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的合宪性调控》为题作了发言。郑州大学法学院郎志恒副教授和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朱铮讲师担任评议人。两位评议人认为发言人的选题均具有较强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并分别就发言人研究的深化提出了具体建议。
“公法体系的实践创新与理论回应”单元由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院长孙法柏教授主持。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冯艳艳副教授以《数字人、数字人性、数字人权》为题作了发言,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文法学院孙骥讲师以《PPP制度的法律规制模式重构》为题作了发言,山东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李昶郴以《数字版权消费者合同治理的公权力介入研究》为题作了发言,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博士研究生陈方政以《因应数字政府建设的行政行为概念及其构成要素内涵的变化》为题作了发言。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张红教授和郑州大学法学院车骋讲师担任评议人。两位评议人认为发言人的选题均具有清晰的问题意识,并分别就四篇论文进行了细致点评。
期刊高质量发展座谈会由《法学论坛》原副主编吴岩和原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评价中心办公室主任马晓军主持。《山东社会科学》杂志社社长、主编刘要停、《东岳论丛》主编王波、《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主编付强、《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主编上官丕亮、《行政法学研究》副主编王青斌、《江西社会科学》副主编叶萍、《法学杂志》编审刘宇琼、《河南社会科学》编辑王小利、《东岳论丛》编辑李亚东等参加座谈会。
“新时代中国宪法学理论的重大命题”主题演讲环节由华南理工大学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夏正林教授主持。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胡锦光教授的演讲题目是《备案审查决定的若干问题》。胡锦光教授重点阐释了《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的出台原因、地位及存在问题等,并指出在未来时机成熟,应当制定《备案审查法》或者《备案审查程序法》。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天津大学法学院熊文钊教授的演讲题目是《民族复兴与宪法关系》。熊文钊教授阐释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入宪之后,民族复兴与宪法的关系,并且从“中华民族共同体”角度出发,论证了我国多元一体的国家结构形式。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李树忠教授的演讲题目是《论新宪法秩序》。李树忠教授提出,2018年宪法修改的文本以及基于文本的宪法实施样态形成了一种“新宪法秩序”,“新宪法秩序”的“新”既体现在国体制度、政体制度、指导思想和国家发展布局等应然秩序方面,也体现在党的领导、依宪治国和依规治党等实然秩序方面。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朱福惠教授的演讲题目是《宪法解释启动程序之构建》。朱福惠教授指出,应当对宪法解释的启动程序,尤其是公民申请宪法解释的程序,给予更多的学术关注,我国《立法法》第110条或可作为宪法解释启动程序的“参考依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旭教授的演讲题目是《宪法作为政治法》,王旭教授指出,跳出将宪法作为实证法的视野,可以将宪法理解为“政治法”,而作为政治法意义上的宪法,天然发挥着控制实证法意义上的宪法及其下位法的功能。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郑磊教授的演讲题目是《〈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决定〉的新时代背景》。郑磊教授从政治场景、法律场景、案例场景三个方面出发,全方位呈现了备案审查工作的中国图景,并点明我国在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方面的结构原理和进路。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杜强强教授的演讲题目是《法律修改权保留条款的合宪性分析》。杜强强教授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法律的修改权源于宪法第67条的直接赋予,而不是来自全国人大的特定授权,因此除非有特殊理由,全国人大不能以单行法律的方式限制或者排除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法律的修改权。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于文豪教授的演讲题目是《民营经济平等发展的内涵与制度体系》。于文豪教授指出,民营经济平等发展的核心在于使其获得平等对待的主体地位,民营经济平等发展的根本法依据在于宪法上的平等条款,在宪法框架下,民营经济平等发展需要健全本体性制度和关联性制度等具体制度。
会议闭幕式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朱福惠教授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李忠夏教授和《法学论坛》原副主编吴岩作总结发言,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副院长门中敬教授作总结致辞。李忠夏教授在总结中指出,本届论坛云集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老中青三代学者,从理论层次、制度层次、实践层次等三个方面揭示了新时代需要重点关注的公法理论与实践问题,较为全面和深入。吴岩副主编在总结中指出,“高质量学术论文写作与发表”与“期刊高质量发展”一体两面,期刊应当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5·17”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办刊的政治导向和学术导向,切实回应和解决我国面临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门中敬教授在致辞中感谢了与会专家学者的辛苦付出和学术贡献,并感谢了中国石油(华东)文法学院、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对会议的大力支持,希望各位专家学者继续关注“新公法学”理论的建构,推动公法学在新时代的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