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山东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山东大学法治中国研究所联合举办“宪法与人权法治保障”学术笔谈会。山东大学威海校区副校长、山东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会长、山东大学法治中国研究所所长肖金明教授主持笔谈会。来自山东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西南大学、中南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山东科技大学、山东财经大学、山东工商学院、山东政法学院等高校专家学者二十余人参加笔谈会。
朱福惠、刘松山、王广辉、门中敬、于文豪、赵谦、蒋清华、王学栋、李哲教授等重温《世界人权宣言》,回顾中国人权发展历程,围绕“宪法与人权法治保障”主题阐述了中国人权发展道路、人权事业的历史成就和基本经验,就人权与中国式现代化、人类文明新形态、法治的关系,人权的宪法保障、人权与立法,人权的社会基础、国家责任,以及国际人权事业、全球人权治理与共建人类文明共同体等交流了观点。
肖金明在总结笔谈时认为,在世界人权日展开人权话题,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人权是全人类的事业,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社会公平正义、人的全面发展,是人权的最本质要求。坚持以发展促进人权发展,以宪法统领人权法治,是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根本途径。坚持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人权发展的目标,倡导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人类共同价值,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全社会共同富裕,以及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和原则,发展更加关切民主和民生、面向未来和世界的人权体系,进一步完善以依法保障为原则、立法保障为前提、执法保障为基础、司法保障为关键、督法保障为后盾、宪法保障为根本的人权法治体系,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人权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从“宪法和人权法治保障”切题,系统阐释中国人权基本立场观点方法,有助于增强人权知识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的自主性,推进中国人权理论时代化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