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领悟,全面学习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体系,不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山东大学党内法治研究中心、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山东大学法治中国研究所于4月21日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高端论坛之“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时代价值与宪法逻辑”学术报告,本次报告由郑州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苗连营教授主讲,山东大学法治中国研究所所长、党内法治研究中心主任肖金明教授主持,我院朱福惠教授和门中敬教授与谈,学院师生近200人参加此次讲座。
苗连营教授围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科学内涵与显著优势、宪法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根本法治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宪法发展提供源源不竭的动力源泉三个部分展开报告。一是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正式提出、时代特征、制度优势阐释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涵与优势;二是阐明了宪法确立“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核心原则与理念,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确立了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规定了公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形成了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参与渠道和实践;三是阐述了民主是催生宪法的内生性动力,宪法“必须体现党和人民事业的历史进步,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宪法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全体人民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是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最坚实的社会基础。
与谈环节,门中敬教授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相关问题谈了自己的体会。朱福惠教授从历史维度和现实维度对讲座内容进行了系统总结,认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缘于中国实践、带有中国风格、体现中国特色、具有中国气派。肖金明教授在总结时感谢苗连营教授多年来对山东大学法学教育的关心支持,希望进一步加大山大郑大法学合作,尤其是在新公法学、人大制度、党内法规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领域的学术合作,科学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理阐释,推动师生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入学习和研究。
本次讲座是威海法学院举办的“习近平法治思想高端论坛”系列讲座之一,也是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既增强了我院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的教学成效,也有力推动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往深处走、往实处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