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English

科学研究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7日 16:07

法学院(威海)召开“信访法治与《信访工作条例》”专题研讨会

微博 微信 QQ Qzone

2021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信访工作条例》,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为了深入学习贯彻条例,进一步推动党内法规与监察法学课程建设,法学院(威海)于4月24日召开信访法治与《信访工作条例》专题研讨会。研讨会邀请山东省信访局张强处长主讲,党内法规教学团队、公法学教学团队部分教师参加研讨,党内法规方向本硕博学生等共计七十余人共同参与。张强处长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国务院《信访条例》...

编辑:

2021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信访工作条例》,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为了深入学习贯彻条例,进一步推动党内法规与监察法学课程建设,法学院(威海)于4月24日召开信访法治与《信访工作条例》专题研讨会。研讨会邀请山东省信访局张强处长主讲,党内法规教学团队、公法学教学团队部分教师参加研讨,党内法规方向本硕博学生等共计七十余人共同参与。

张强处长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国务院《信访条例》与新《信访工作条例》的区别、如何看待当下的信访工作两个方面开展研讨。他指出,两部条例的区别在于其性质的不同,新《条例》具有党内法规与行政法规的双重属性。基于此,新《条例》的适用范围相较于旧《条例》有所扩大,不仅包括行政机关,还包括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等各类机关。信访制度的政治属性和法律属性决定了对信访工作制度相关法律法规有更高的功能要求,新《条例》更加突出了双重属性。主讲人谈到,我国当前的信访工作呈现出“纵横交错、覆盖全面”的局面,信访作为矛盾纠纷有效化解的重要制度之一,与诉讼在某种程度上存在一定的紧张关系,需要进一步明确信访工作在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定位,在加强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的进程中,新《条例》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

与会教师与同学围绕会议主题展开与谈,尤其针对新时代信访制度的定位与功能、《信访工作条例》的属性与创新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肖金明教授在总结中指出,本次研讨会聚焦主题,产生了良好的学术交流效果。结合当前研究实际,对于新《条例》的分析,应当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依循,从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三个角度进行。第一,党对全国依法治国的领导对法治化、制度化提出了新的要求。新《条例》是对党的领导活动党内法规形式制度化的体现。第二,信访工作是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体现,其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党政工作的监督,信访工作是党的自我革命与自我革新与人民群众监督的结合。第三,基于中国的现实国情,运用多元治理的多种治理方式来协同治理是可行且有必要的,也能够更好地保障人民的权利。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运用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来共同实现,这种解决方式是符合中国特色且是一种合理的选择。

此次研讨会回应了新时代信访工作的体制机制、职责任务、处理程序、监督体系等问题,深入探讨了《信访工作条例》的性质与功能,有效地回应了信访实践中的理论需求,对推动党内法规学研究的深化和法治理论僵域的拓展,加强我院党内法规与监察法学课程建设体系化、多元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关文章

热门文章

法学院公众号

扫一扫二维码
随时随地了解最新资讯

法学院官方微博

扫一扫二维码
了解学院热点话题

分享好友

官方平台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地址:山东省威海市高区文化西路180号 电话:0631-5688334 邮编:264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