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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9月20日 17:34

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新闻中心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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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新闻中心成员以学生会总章程为工作指导,内部本制度如与学生会总章程冲突,以总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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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新闻中心成员以学生会总章程为工作指导,内部本制度如与学生会总章程冲突,以总章程为准。

二、成员素质要求

1.    具有敏锐的新闻嗅觉,有责任感,吃苦耐劳,诚实守信。

2.    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时间观念强,工作及时、高效。

3.    热情大方,胆大心细,认真踏实,时刻注意维护学生会的良好形象。

4.    有责任心与团队精神,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沟通能力,在做好本部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工作,做好与其他部门的交流与沟通。

5.    熟练使用相机、DV机。

三、成员职责分配

1.主任:负责对通讯、访谈、《法苑新蕾》等各项工作完成时效与质量的监督和指正,分配本部门人事安排,协调部门与学生会内外的联系。

2.副主任:协助主任将工作落到实处,对各项工作进行任务分配,通讯的审核上传以及向各校级网站的转送,协助、指导、培训干事进行工作。

3.干事:在主任、副主任的领导下积极配合工作,团结协作,可对部门提出建设性意见。

四、工作安排

1.主任或副主任依照活动规模委派干事撰写通讯以及拍摄照片,大型活动的通讯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合作撰写。

2.活动通讯应在活动结束后尽快完成,并交由副主任修改上传,重要活动需报送负责老师处审核上传。

3.活动照片应单独打包整理交由副主任存档备用。

4.  在执行采访任务时,采访者应提前3天向接受采访者发出采访请求;采访时如需要各种采访设备,应向副主任提出申请。

5.采访中如果需要录音、录像设备,应向副主任提出申请,严禁擅自挪用。采访稿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经由副主任修改上传。

6.  接到科创交付的《法苑新蕾》内容,应尽快安排排版工作,制作完成并发放到我院学生手中。

五、物品管理制度

1.新闻中心物品由主任、副主任保管,干事出任务需要物品影响副主任提出申请。

2.对于物品丢失、损坏,应向负责老师上报并由相应责任人进行赔偿。

3.其他部门、班级或其他院系如须借用新闻中心物品,应向新闻中心主任副主任说明,新闻中心在权衡本院活动的前提下做出决定,物品外借应做好借还登记,物品损坏丢失要予以赔偿。

六、成员选拔制度

1.主任副主任每年竞选一次,有相关老师以及上届主任副主任共同考核、面试确定人选,并进行公示。

2.干事选拔制度

由主任副主任根据新闻中心成员应有的素质进行公开选拔。通过主任副主任一致同意的参选同学得到相关老师许可后纳入新闻中心,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后,可根据具体情况作相应调整。

3.优秀干事的评选标准

1)干事具备良好的个人素质与较强的工作能力。

2)干事积极参加院会活动,工作成绩突出。

3)干事综合测评成绩居班级前50% 。

(部长副部长以此为标准在学期末通过协商或投票进行评选)

七、值班制度

1.新闻中心成员应按照值班安排表定期值班,有特殊情况可灵活调整。

2.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学生会制度中的值班事项。

3. 值班期间定期为干事进行业务培训。

八、会议制度

1.每月保证最少二次会议,由主任副主任安排下一期主要工作,并作阶段性工作总结,干事可对工作情况发表意见与提出建议。

2.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

3.遵守会议纪律,其间,不得大声喧哗吵闹。

九、请假制度

1.部门活动如有事不能参加须事先向副主任请假说明情况。

2.大型活动、学生会集体活动,须直接报送秘书长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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