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秘书处成员以学生会总章程为工作指导。本制度如与学生会总章程有冲突,以总章程为准。
二、成员素质要求
1.具备极强的责任感和吃苦耐劳、实事求是的精神。
2.具备良好的文字功底和文字处理软件的操作能力,擅长多种类的应用文写作。
3.拥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文字工作
1.工作计划的制作由秘书长或副秘书长主持,包括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学生社团下周工作计划,应在每周五12:00前完成,19:00前传至法学院网站,并发至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学生会办公室邮箱。
2.简报的制作由秘书长或副秘书长主持,应在每月的14日和30日前保质保量完成,尽快交付印刷,及时发送并发至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学生会办公室邮箱。
3.各部门活动完成后,需按照统一格式填写活动总结表交至秘书处,并将活动总结及相关资料一并交至秘书处,由秘书处统一整理。
4.每次活动前的策划由秘书长或副秘书长主持,需要活动前一周交由团总支批准,并在活动后完成总结。
四、档案管理
1.档案的管理由一名副秘书长和一名干事专门负责。
2.每次活动后,由专人向活动组织部门收取活动企划书和活动总结以归档备查。
3.录像、照片等声像资料应以电子版的形式归档,妥善保管。
4.其他部门及个人如需要借阅档案,应向秘书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详细填写借阅单并限期归还。
五、会议考勤
1.本部每月至少召开两次全体会议,分析上阶段的工作情况并针对具体问题进行讨论。会议需要认真做好记录,并整理存档。
2.大型会议点名由秘书处负责,不得徇私舞弊。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安排专人做会议记录,会后将记录整理存档。
3.秘书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有特殊情况者应提前向秘书长请假。无故缺席两次者给予警告处分,出现三次则勒令退出秘书处。
六、优秀干事评定
1.优秀干事应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端正的工作态度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2.优秀干事必须时刻注意维护法学院学生会的良好形象,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精神。
3.对于优秀干事的评定由秘书长、副秘书长根据干事的具体表现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