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社团部成员以学生会总章程为工作指导。本制度如与学生会总章程有冲突,以总章程为准。
二、主要工作
社团部全面展开学生社团日常工作管理与活动,具体工作职能为以下几个方面:
1.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繁荣法学院文化氛围。
2. 对院内学生社团进行日常活动管理、扶持及监督,协调好各社团之间的关系。
3.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社团活动月,服务和凝聚学生社团。
4.全面负责每年度社团的考核工作,协助院团总支对学生社团及个人进行评比和表彰。
三、成员素质要求
1.有较强工作能力,端正的工作态度,饱满的工作热情.
2.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善于处理各方关系。
3.有良好的大局观,性格积极开朗,遇事乐观向上。
3.有较强的团队合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文件资料整理和反馈的能力。
4.具备认真负责的态度、踏实稳重的品质、对待学习和工作乐观积极。
5.具备创新思维、创新精神、创新意识。
6、时间观念强,工作及时、高效。
四、组织人事制度
1.社团部成员职责分配制度
(1)部长:根据法学院院会需要,结合社团部特点,合理安排本部活动,优化配置人员,对其他成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协调,指导,并对主席团负责。
(2)副部长:协助部长,培养干事,及时总结部内工作,并做好与其他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
(3)干事:服从部长与副部长的安排,积极主动的完成任务,勤恳踏实,认真细心,团结一致,对本部工作踊跃提出建设性意见。
2. 正副部长选拔制度
每年由学代会通过公平公正民主选举制度选举产生,保证结果的公平服众。
3. 干事选拔制度
干事选拔制度:由部长副部长根据社团部的工作性质进行公开选拔,干事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后可根据具体情况作相应调整。
4. 干事评优制度:
(1)干事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端正的工作态度、吃苦耐劳的工作精神、较强的责任感以及团队合作精神,时刻注意维护法学院学生会社团部的良好形象。
(2)干事积极参加院部活动,工作成绩突出。
(3)干事期末综合测评成绩居全班前50% 。
部长副部长以此为标准在学期末通过协商或投票进行评选。
5. 成员辞退制度
本部部员提前退出,须首先向部长提出申请,说明理由,部长批准后再向团总支及主席团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推出。
五、会议考勤制度
1、会议制度
(1)每周至少安排1次会议,由部长安排下一阶段工作,副部长作阶段性工作总结,干事可对工作情况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2)会议需专人做好会议记录整理与存档工作。
全体会议我部成员须准时参加,无故不得缺勤,有特殊情况者应提前向部长请假。
(3)会议期间全体成员需遵守会议纪律,不得吵闹喧哗。
2、值班制度
(1)部内成员应记清值班时间,值班人员由部长或副部长负责安排,应对特殊情况应灵活调整。
(2)特色环节:每个月运用社工心理学对干事进行团体辅导,来让干事们学会与别人更好的沟通,并且打破成员间的隔膜与陌生感,同时加深对自己的了解,真正融为一个整体。
3、请假制度
大型活动和全体会请假直接报请秘书长,值班和部门会议都小型活动请假报请副部批准。
六、特色管理制度
1、部门谈心制度
每月部门干事至少自主安排一次与部长副部长的谈心交流活动,通过交流,干事能及时地向副部汇报工作情况,交流学习心得,拉近与部长副部的距离,加深感情,同时部长、副部也能更好地指导干事学习、工作。
2、部门互评制度
每月本部各成员通过书面方式交流评价本部其他成员的工作表现,采取不记名制、保密的方法,每个干事都要指出其他成员的优缺点,从而促进成员工作素质的完善与工作能力的提高。
七、其他注意事项
1、五十元以下的发票预先垫付,发票写清事项后先交给本部负责人,再由负责人交由生活部负责。
2、活动中造成重大失误者影视具体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3、本部成员综合测评成绩应居班级前50%。
4、懂礼貌,守规矩,严格要求自身言行,突出法学院良好的精神风貌。
5、对部内工作材料及有价值资料进行存档,便于日后工作的开展。
6、对社团部成员,若有工作态度消极,能力不强、表现不佳者,可予以劝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