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宣传部成员以学生会总章程为工作指导。本制度如与学生会总章程有冲突,以总章程为准。
二、主要工作
宣传部是法学院学生会基础部门之一。主要工作是配合院里各种活动展开展板、喷绘及条幅的制作,完成活动的宣传工作,将前沿信息及时传达给同学们,使同学们对学生会各项活动充分了解,丰富同学的课余生活、展示我院的风采。
三、人员素质要求
1、具备大局观念,能维护法学院及学生会的形象。
2、认真负责,有吃苦耐劳精神、团队合作精神和一定的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3、具备一定的绘画或书法功底,有较强审美观及一定文字组织能力。
4、有创新精神,能经常提出宣传上的新创意。
四、宣传方式
1.基本宣传方式:展板、喷绘、条幅、写真、海报。
2.个别活动可采取特殊宣传方式以达到最好宣传效果,例如:紧急的活动通知可以通过班级宣传委员传达。
3.各种宣传方式要根据天气变化随时调整,例如:条幅在冬天应改为印制,以保证宣传效果和时间要求。
五、宣传物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宣传物品的购置制度
1.学生会宣传物品主要采用统一批发购买制度,由宣传部集体讨论,并由副部长写出购置预算申请书并报团总支书记批准、签名。批准后,由宣传部两人以上去批发市场购买。购后将预算申请书和票据一起交予生活部。
2.为保证工作及时完成,特殊或工作急需的宣传用品,可零星随时购买,并开好票据。
(二)宣传物品的摆放制度
1.宣传部对其所拥有的宣传物品进行分类管理,并按一定顺序存放于模法西侧宣传室内。
2.一些占地较大的宣传板由宣传部统筹放于模拟法庭西南侧走廊。
3.喷绘、写真、条幅、海报等宣传物品的贴挂位置应符合学校有关规定,以免影响交通和校园美观。活动结束后,宣传部人员应及时收回,如有需要,其他部门应予以配合。
(三)宣传物品的使用维护制度
1.纸张和胶带的使用,要在保证效果的前提下,尽量节省,充分利用。
2.笔和颜料每次使用后,使用者要负责涮洗干净并摆回原位。
3.宣传板要标明号码,根据需要选择合适的板子。活动结束或宣传效果达到后,应及时撤回,按秩序摆好。
4.宣传喷绘要按大小及其时效性分类摆好,及时挂出和收回。对于可重复使用的展板、条幅等宣传成品要妥善保管以便节省开支,节约工作时间。
5.宣传室使用后,要及时清扫,做到人去室净,物品整齐有序。
6.对于摆放出去的各类宣传物品,各部部长及干事均应密切关注,及时维护,防止损坏和丢失。
(四)宣传物品保管借还制度
1.宣传部人员在宣传室工作要让副部长或部长知晓,并确保走后关灯锁门。不得随意将宣传物品带出宣传室。
2.其他部门、班级或其他院系如须借用宣传物品,应向宣传部部长或副部长说明,宣传部在权衡本院活动的前提下做出决定。物品外借应做好借还登记,物品损坏丢失要予以赔偿。
3.本院学生参加各类活动,如须借用宣传物品,应根据情况尽量提供帮助,并做好物品借还登记。
(五)宣传用品不当使用的处罚制度
1.对于人为损坏、丢失的宣传物品,责任人应保质保量赔偿。
2.对于借用宣传物品不加爱护而有意浪费的集体和个人,将不再借出;宣传部人员如出现上述状况将给予批评,严重者给予警告处分。
六、会议制度
1.每月保证最少二次会议,对前期工作进行总结,安排下一期主要工作。干事可对工作发表意见,提出建议,使工作日臻完善。
2.重要会议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有专人负责整理和存档。
3.会议要准时参加,有事请假,不可无故不参加会议。
4.会议期间要遵守纪律,不准打闹、喧哗等。
七、值班制度
部内人员应记清值班时间,值班前由部长或副部长安排人员值班,如有事可灵活调整。
八、组织人事制度
1.部长、副部长由每年学代会通过公平、公正、民主的竞选程序产生。
2.干事选拔:
由部长、副部长根据宣传部的工作性质公开选拔。干事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后可根据具体情况相应调整。
3.优秀干事的评选要求:
(1)具备较高的工作水平,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进取心,较好的协调能力。
(2)积极参加院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3)综合测评排名在班级前50%。
4.本部部长、副部长有义务对干事进行能力培养,使其能力不断提高。
5.本部成员提前退出,须首先向部长提出申请,说明理由,部长批准后再向团总支和学生会主席团申请,批准后方可退出。
九、其他注意事项
1.临时购买的发票预先垫付,发票写清事项后交由生活部负责。
2.对部内工作材料以及有价值资料进行存档,便于日后工作开展。
3.懂礼貌,重规矩,严格要求自身言行,展现法学院精神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