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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9月20日 17:36

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文娱部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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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文娱部成员以学生会总章程为工作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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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文娱部成员以学生会总章程为工作指导。本制度如与学生会总章程有冲突,以总章程为准。

二、成员素质要求

1.作为文娱部的一员,首先应具有一定的文艺特长,知晓基本的音乐、美术常识。

2.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充沛的体力和精力。

3.应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在班级中有一定的号召力,工作能力较强。

4.应具有饱满的工作热情,工作积极努力,踏实勤奋,认真仔细。

5.学习成绩,原则上应在班级的前50%

三、成员职责分配

1.部长:应根据院会需要,合理安排本部的工作,使人员优化配置、各尽其职、并对其他成员的工作,加以监督、协调、指正、负责学生会的文娱活动。

2.副部长:

1)协助部长工作,安排各项活动的后勤工作。

2)负责各项文娱活动的具体策划、组织、开展等工作,确保本部精品活动顺利开展。

3)宣传栏的管理。

4)负责对干事的培养。

3.干事:应服从部长、副部长安排、积极配合本部工作,认真细心、吃苦耐劳、全面锻炼自身能力。

四、会议制度

1.定期举行会议,并作会议记录,总结前一段工作的经验和不足后讨论下一段要开展的各项工作。

2.在本部各项活动开展之前都要召开活动准备会,分配任务,在活动结束后成员需上交活动总结。

五、优秀干事评定

1.优秀干事应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端正的工作态度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2.优秀干事必须时刻注意维护法学院学生会的良好形象,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精神,具备良好的个人素质与较强的工作能力

3.干事积极参加院会活动,工作成绩突出。

4.对于优秀干事的评定由部长、副部长根据干事的具体表现讨论决定。

5.干事综合测评成绩居班级前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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