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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9日 10:15

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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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节选)——2018年3月5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国务院委托,现将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一、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从2017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看,经济增长、就...

编辑:张旻昊

关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节选)

——2018年3月5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国务院委托,现将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从2017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看,经济增长、就业、价格总水平、国际收支平衡等主要指标保持在合理区间,创新驱动、民生保障等反映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指标进一步改善,总的完成情况是好的。

19个约束性指标中,16个指标完成全年目标,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3个指标完成情况与全年目标存在差距。具体情况是:(1)在工业回升带动下,2017年火电发电量大幅增长,煤炭消费4年来首次转为正增长,而2017年特别是上半年来水情况较差,水电发电量增速低于往年,因此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低于全年目标0.6个百分点。(2)2017年工业企业生产回暖,导致污染物排放上升,加上一季度气象条件极为不利,因此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低于全年目标1个百分点。(3)2017年全国水污染物排放量居高不下,加之平均降水量同比减少,因此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低于全年目标0.4个百分点。根据“十三五”规划要求,上述3个指标“十三五”期间应累计分别提高3个百分点、3.3个百分点以上和4个百分点以上,“十三五”前两年已分别提高1.7个、1.3个和1.9个百分点,后三年经过努力,仍有望顺利完成规划目标。

46个预期性指标中,44个指标运行情况符合或好于预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指标和服务贸易进出口额指标运行值与预期值存在一定差距。关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指标,一方面,近几年来,我们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加注重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率,减少投资依赖。2017年在投资增速低于预期的同时,我国经济依然保持了稳中向好态势,体现了需求结构调整、发展动能转换的成效。另一方面,受投资回报率偏低、市场前景不明朗、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等影响,民间投资和制造业投资活力不强,导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放缓。关于服务贸易进出口额指标,一方面,近几年来,服务贸易结构进一步优化,新兴业态快速发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取得积极成效,2017年服务出口增长10.6%,7年来首次高于进口增速。另一方面,主要受旅行进出口同比下降、统计口径调整等因素影响,服务贸易进出口额增速放缓,低于年初制定的预期目标。

总的来看,2017年经济运行稳中向好态势持续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又向前迈出坚实一步。……“十二五”规划胜利完成,“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一是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国内生产总值从2012年的54万亿元增加到82.7万亿元,年均增长7.1%,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30%。二是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11.7万亿元增至17.3万亿元。全员劳动生产率从人均7.3万元提高到10万元以上。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7万元增至2.6万元,增速总体快于经济增长,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由2.88∶1下降至2.71∶1。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9%。三是经济结构发生重大变革。需求结构“消费超投资”,最终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提高了近4个百分点。产业结构“三产超二产”,服务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不断上升。区域发展格局不断优化,新型城镇化扎实推进,8000多万农业转移人口成为城镇居民。四是新旧动能加快接续转换。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扎实推进,有效改善了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盈利状况。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天宫、蛟龙、天眼、悟空、墨子、大飞机等重大科技成果相继问世,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传统产业通过改造升级焕发生机。五是市场主体活力持续释放。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产权保护不断加强,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进一步健全。五年来,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削减44%,中央层面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减少90%,中央政府定价项目缩减80%。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全国日均新登记企业从5400户上升到1.66万户,活跃度保持在70%左右,经济社会发展内生动力不断增强。六是改革开放全面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主要领域改革主体框架基本确立。“一带一路”倡议由构想逐步变为现实,贸易大国地位更加巩固,利用外资保持稳定增长,我国对世界经济发展的影响力大幅提升。七是民生福祉得到有效保障。城镇新增就业6600万人以上,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贫困人口减少6800多万。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不断提高。八是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力度持续加大。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重点区域PM2.5平均浓度下降30%左右,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快形成,环境状况得到改善。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国际环境仍然错综复杂,世界经济有望继续复苏,但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依然很多,主要经济体政策调整对全球产业布局和资本流动带来外溢影响,贸易和投资保护主义上升,地缘政治风险较多。从国内看,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一些突出问题尚未解决。一是经济增长内生动力还不够足。消费升级面临供给瓶颈制约,汽车、住房两大消费热点趋于平稳,其他消费新增长点暂时难以形成足够支撑,消费增长后劲有待增强。受市场准入限制、上游产能过剩和下游利润空间收窄影响,部分领域投资仍然乏力。二是实体经济发展仍面临困难。制度性交易成本仍然较高,原材料、物流等成本压力较大,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比较突出,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经营困难。传统产业产能过剩问题尚未根本解决。农业农村基础依然薄弱。三是营商环境仍待优化。市场准入中的各类许可仍然较多,部分领域不合理制度规定清理不及时不到位,“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依然存在。政务服务的主动性和便利性仍需加强,群众和企业仍受证照多、办事慢之累,改革的获得感还不够强。四是创新能力不够强。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能力比较薄弱,特殊材料、关键零部件、工业母机等“卡脖子”问题仍较突出。创新创业平台有待完善,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还存在一些障碍,公共科技资源对社会的开放共享程度有待提升,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包容审慎监管仍然经验不足、需要探索。五是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部分区域流域污染仍然较重,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都需加大力度,农业农村污染问题突出,生态修复还有不少欠账,完善政策制度体系、补齐体制机制短板还需要长期扎实推进。六是民生领域还有不少短板。脱贫攻坚任务艰巨,农村仍有数千万贫困人口,且深度贫困人口占比大,越往后脱贫难度越大。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中低收入群体增收困难。群众在教育、医疗、住房、就业、养老等方面还面临不少难题。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协调问题仍然存在,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网络教育、继续教育等仍是薄弱环节。医疗卫生结构布局不合理、基层服务能力不强。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仍待健全。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去产能分流安置职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压力不减。养老服务供给不足,质量有待提高。七是金融等领域风险仍较突出。银行不良贷款、债券市场信用、资本市场波动等风险仍然较高,非法集资等金融犯罪活动时有发生。社会治理、国家安全也面临新的挑战,其他一些突出问题和潜在风险也不容忽视。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调动各方面资源妥善应对,及时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二、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和政策取向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大力推进改革开放,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特别在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方面取得扎实进展,引导和稳定预期,加强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总体思路。

牢牢把握我国经济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这一基本特征,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创新引领、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彰显优势、协调联动的城乡区域发展体系,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绿色发展体系,多元平衡、安全高效的全面开放体系,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努力跨越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关口,在质的大幅提升中实现量的有效增长,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一是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大力破除无效供给,在中高端消费、数字经济、绿色低碳、人力资本服务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支持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推动实现更高层次的供需动态平衡。

二是坚持把准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强化创新对实体经济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引导资本要素向实体经济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集中,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创业创新活力,有效调动科学家、技术人员和其他人才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是坚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加快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切实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着力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打通影响企业发展创业的各类堵点痛点难点。聚焦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健全财政、货币、产业、区域等经济政策协调机制。

四是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着眼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扎实推进“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统筹各方面资源力量,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大力推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

(二)主要预期目标。

按照上述要求和思路,综合考虑需要和可能,提出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

——经济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国内生产总值预期增长6.5%左右。主要考虑是:一方面,我国经济已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6.5%左右的经济增速与现阶段我国经济潜在增长率大体一致,体现了不过分追求速度、更加注重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的导向。另一方面,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与“十三五”规划目标相衔接,6.5%左右的经济增速符合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要求,有利于稳定和引导市场预期。

——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新的进展,制造业优化升级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服务业增加值增长7.6%左右,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2.2%;消费和投资结构进一步优化,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左右,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稳步提高,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全要素生产率提升,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8.5%,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达到2.16%;宏观杠杆率保持基本稳定,各类风险有序有效防控;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3%以上,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3.9%,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更加重视这些质量、效益和结构指标,体现了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城镇新增就业1100万人以上,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4.5%以内。关于新增就业总量,既包含了2018年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也考虑了安置化解过剩产能分流人员、退役军人和农民工就业,同时还综合考虑了退休腾退岗位等因素。关于失业率指标,今年首次将城镇调查失业率指标纳入预期目标,涵盖了农民工等城镇非户籍人口,能更全面准确反映就业状况,更突出解决当前结构性失业问题、提高就业质量的工作导向,更好体现共享发展要求。城镇调查失业率与城镇登记失业率并行使用,主要是为了平稳过渡。

——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与去年目标值保持一致。保持价格目标稳定,有利于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同时,也考虑到去年的翘尾因素和今年的一些新涨价因素影响,包括前期上涨较快的原材料价格向下游传导、服务业价格上涨等。

——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促进进出口稳中向好、外商直接投资总体稳定和境外直接投资平稳有序发展。这不仅是稳定宏观经济的客观需要,也是促进投资贸易结构优化、建设贸易强国、实现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必然要求。今年世界经济复苏态势有望延续,国际贸易总体上仍会保持增长,我国将举办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都有利于保持外贸平稳增长态势。同时,考虑到国际产业竞争更加激烈、针对我国的贸易保护和摩擦可能加剧等因素,保持外资外贸稳定向好仍需付出艰苦努力。

——民生福祉继续增加。再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00万人以上,完成280万人左右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1个百分点。教育、卫生、文化、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全民参保计划全面实施。新开工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580万套。明确这些目标,体现了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要求,有利于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要求相衔接。

(三)宏观经济政策取向。

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产业政策、区域政策等要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紧密围绕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实现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贯彻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正确处理“稳”和“进”的辩证统一关系,加强协同配合,把握好宏观调控的度,坚持在区间调控基础上加强定向调控、相机调控、精准调控,增强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前瞻性和灵活性。

——积极的财政政策取向不变,要聚力增效。2018年赤字率拟按2.6%安排,比去年预算低0.4个百分点;财政赤字2.38万亿元,与去年预算持平;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35万亿元,比去年预算增加5500亿元。继续实施减税降费,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预计全年再减税8000亿元以上,加上进一步清理各种收费,将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1万亿元以上。进一步发挥好财政政策在促进结构调整和民生保障方面的重要作用,着力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三大攻坚战的支持,更多向创新驱动、“三农”、民生改善等领域倾斜,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中央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10.9%,增强地方特别是中西部地区财力。

——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中性,要松紧适度。2018年社会融资规模存量和广义货币M2预期增速均与2017年实际增速基本持平。管好货币供给总闸门,保持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流动性合理稳定,提高资金周转和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有效引导利率水平,改革完善跨境资本流动监管,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用好差别化准备金、差异化信贷政策等工具,引导资金更多投向小微企业、“三农”和贫困地区。加强对创新驱动发展和新旧动能转换的金融支持,加大对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工程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完善金融监管。

——结构性政策要发挥更大作用。产业政策要聚焦服务国家战略、弥补市场失灵,突出导向功能,在人力资本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科技创新激励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有利于促进产业升级的节能、环保、安全、质量等标准,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区域政策要着力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加快建立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引导各类要素在区域间有序流动,支持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推动发达地区转型升级。同时,加大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各环节结构性改革力度,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强化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促进有效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合理增长。

——社会政策要注重解决突出民生问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按照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的原则,积极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取得新进展,强化社会政策托底功能,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改革开放要取得新突破。在保持经济社会大局稳定的前提下,在抓好已出台改革举措落实的同时,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推进国企国资、垄断行业、产权保护、财税金融、社会保障等基础性关键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持续扩大对外开放,大幅放开市场准入,积极利用外资,有序引导规范对外投资,主动参与国际宏观经济政策沟通协调,积极推动国际经济规则调整和构建,加快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

三、对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任务的建议

2018年,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折不扣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的重大方针政策、重大举措和重大任务,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着力抓好10方面工作。

(一)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进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

一是推动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深入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开展“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建设,加快发展创新设计等服务型制造。实施新一轮制造业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工程和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三年行动计划,推动轨道交通装备、智能机器人、高端医疗器械和药品等9个重点领域关键技术产业化。有力推进质量强国建设,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深入推进质量提升行动和对标达标专项行动,实施新产业标准领航工程,扩大高质量产品、工程和服务供给。大幅压减工业生产许可证,全面推行“一企一证”,对企业多类产品实行一并核查。加快制造业智能化共性技术平台建设,开展重点行业工业互联网集成应用示范。设立“中国制造2025”产业发展基金。制定出台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意见。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加快发展。举办“中国品牌日”活动。开展服务业质量提升、服务业标准化发展等专项行动,推动服务业模式创新和跨界融合。全面落实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

二是大力培育新动能。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在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交通运输、流通、物流等领域,深入推进“互联网+”行动,推进实施新一代人工智能规划。实施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加快推动第五代移动通信、量子通信等网络前沿技术应用部署,加大网络提速降费力度,引导和规范共享经济良性健康发展,建设一批共享经济示范平台。实施北斗产业园区创新发展专项行动,继续推动通用航空示范区建设。制定出台数字经济发展纲要和促进生物经济发展的政策性文件,组织实施数字经济试点重大工程。设立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实施集成电路、新型显示、生物产业倍增、空间信息智能感知等重大工程。

三是继续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加大“僵尸企业”破产清算和重整力度,综合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严格执行节能、环保、质量、安全等标准,继续化解钢铁、煤炭、煤电行业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今年再压减钢铁产能3000万吨左右,退出煤炭产能1.5亿吨左右,淘汰关停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研究提升建筑用钢材标准,着力推进钢铁企业兼并重组,防范已化解的过剩产能复产。统筹做好去产能和保供应,努力实现煤炭供需动态平衡。支持企业多渠道分流安置职工,研究出台推动债务有效处置的政策措施。强化企业资产负债率和资本金约束,深入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推动国有企业去杠杆取得扎实进展。因地制宜鼓励农业转移人口等新市民在城镇购房租房。按照三档并两档方向,调整增值税税率水平,重点降低制造业和交通运输业等行业税率,扩大对小微企业的所得税优惠范围。加强对违法违规收费的监管和整治。加大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补短板力度,精准有效改善供给质量,增强发展后劲。

四是加强水利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今年要完成铁路投资7320亿元、公路水运投资1.8万亿元左右,水利在建投资规模达到1万亿元。再开工一批重大水利工程,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加快建设北京至沈阳、商丘经合肥至杭州、郑州至万州高铁,开工建设北京至雄安、和田至若羌等铁路。有序发展高速公路,支持普通国省干线提级改造。进一步完善通江达海、干支衔接的航道网络,提高干线航道通航能力和支线航道等级。积极推进北京、成都、青岛等新机场建设,推进一批枢纽机场改扩建和支线机场项目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有序发展城市轨道交通。推动“互联网+”便捷交通建设,提升综合交通服务质量。加快构建便捷高效、绿色安全骨干物流基础设施网络。落实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推进能源革命试点示范,开展非化石能源跨越发展行动,构建清洁能源消纳长效机制,加快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加强电网、油气管网布局优化和互联互通,增强天然气供给保障能力和油气储备应急能力。

(二)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健全创新激励制度,不断提升企业创新力和产业竞争力。

一是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尽快形成第二批可复制推广的改革成果。强化战略科技力量,加快落实科技改革政策。扎实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和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加快建设国家实验室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研究设立综合性国家新兴产业创新中心,在若干战略领域建设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继续推动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和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鼓励领军企业牵头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推动科研院所、高校与企业融通创新,发展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新型研发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落实科研人员股权期权和分红等激励政策,加快推进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二是加快科技创新突破。制定加强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工程的方案。制定科技重大专项梯次接续方案和重大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政策。拓展实施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突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加快雾霾成因与治理研究,推进癌症等重大疾病防治攻关。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加强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建设,强化高技能人才激励,加大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

三是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上水平。发挥大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领军作用,建设创新创业资源共享平台,开展“双创示范基地十强百佳工程”和“创投基金十百千工程”,深入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鼓励发展创新型创业,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创新创业有机结合,支持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建立专业化众创空间。将创业投资和天使投资税收优惠政策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支持引导地方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环境。构建包容创新的监管制度。办好全国双创活动周、“创响中国”系列活动和各类创新创业赛事,在全社会持续营造浓厚“双创”氛围。

四是深入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全面启动国家军民融合重大示范项目建设。推进国家军民融合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中国军民融合网上线运行。建设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开展经济建设项目贯彻国防要求、军民融合发展需求管理、国防知识产权转化应用等试点。启动运行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促进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发展,构建军民融合科技协同创新体系。进一步消除阻碍军民融合的壁垒。构建军民融合统计和评价指标体系。支持国防军工生产能力建设。继续推进空域管理体制改革。

(三)深化基础性关键领域改革。加快建设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经济体制,着力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一是持续扩大“放管服”改革综合成效。深化简政放权,研究制定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大幅减少领取营业执照后的各类许可证。推行综合执法改革,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加快构建以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优化政务服务,改进优化报建审批制度。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将国务院各部门整合后的政务信息统一接入国家共享平台,试点推进公共数据服务,在更大范围、更多领域推行网上审批。加快建立营商环境评价体系,逐步在全国推行。

二是着力完善产权制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经济产权,推动修改和废止不利于产权平等保护的法律法规,依法甄别纠正产权纠纷申诉案件,推进以产权保护为重要内容的政务诚信建设,营造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落实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的重点举措,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建立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依法依规补偿救济机制。推进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

三是加快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及公共服务等相关配套改革。加快完善土地二级市场制度。推动投融资体制改革全面落地,深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建立完善企业投资项目监管执法体系和政府投资项目稽察体系。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改革,构建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共享平台体系。开展电力现货交易和天然气配售环节改革试点,推进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完善并有序放开油气勘查开采体制,制定石油天然气管道运营等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加强政府定价成本监审,深化电力、天然气、城镇供水、农业供水、医疗服务、铁路运输等领域垄断环节和公共服务价格改革。

四是构建竞争公平有序的市场体系。全面实施并不断完善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破除歧视性限制和各种隐性障碍,放宽民间资本准入领域。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全面推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反垄断执法。建立健全信用法规和标准体系,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五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快转变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以资本为纽带促进各类所有制企业优势互补,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积极稳妥推进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和混合所有制改革,进一步推动重点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深化国有林区林场、农垦改革。

六是稳妥推进财税和金融体制改革。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收入划分改革方案。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例,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配合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完善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金融监管体制,深化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建立目标利率和利率走廊机制,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提高直接融资尤其是股权融资比重。

(四)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调动各方面力量、采取更有力措施,着力提高防范抵御风险能力,着力提高脱贫质量,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一是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金融风险防控,发挥好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作用,建立健全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和政策框架。有效防范和处置银行不良贷款,强化对影子银行等薄弱环节的监管,稳妥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非法放贷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切实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积极稳妥处置存量债务,有效遏制增量,严禁各类违法违规举债、担保等行为。加快完善国家战略物资储备体系。建立健全风险识别和监测预警体系,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强化重大政策解读,合理引导市场行为和社会预期,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二是扎实推进精准脱贫。制定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指导意见,大力实施加大深度贫困地区支持力度推动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行动方案。深入推进产业、教育、健康、生态和文化等扶贫,推进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防止返贫长效机制,增强贫困群众和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强化对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定贫困人口的精准帮扶。加大深度贫困地区以工代赈力度,重点支持“三区三州”贫困乡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东西部扶贫协作。加强对扶贫工作的考核监督,严肃查处挪占资金、弄虚作假、数字脱贫等违法违规问题。

三是持续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制定实施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方案和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持续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着力解决弃风弃光问题,增加清洁电力供应。进一步优化能源消费结构,稳步推进浅层地能利用、燃煤锅炉节能改造、余热暖民等煤炭消费减量替代重点工程,因地制宜稳妥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推进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加快发展多式联运,提升铁路运输比例,继续淘汰老旧车。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和京津冀等重点区域污染防治,下大力气降低PM2.5浓度、减少重污染天数。着力开展清水行动,全面排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整治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开展重点地区工矿企业重金属污染耕地风险排查整治。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分类处置,坚决禁止“洋垃圾”入境。继续深化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强化排污者责任,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

(五)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重大举措。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两手抓,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一是强化城乡融合发展顶层设计。编制实施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指导各地区编制乡村振兴地方规划,重点强化县域乡村振兴规划编制实施。制定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措施,积极推进城乡建设统一规划、产业合理布局、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快引导城市资金、技术、人才等现代要素向农业农村流动。

二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基本完成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制定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具体办法。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改革。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在现有200个产粮大县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基础上,选择部分产粮大县开展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试点。深化农村集体产权、集体林权、供销社等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

三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加快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与建设,推进以高标准农田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优质粮食工程实施力度,加强安全保障和应急设施建设,完善粮情监测预警和应急供应体系。深化农产品收储制度改革,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加快消化粮食库存,健全食糖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完善中央储备粮管理体制,推进粮食安全保障立法,全面加强粮食流通监管。整合完善农资储备制度。

四是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开展乡村产业振兴行动,大力发展现代化农林牧渔业,创建一批国家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实施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提升行动。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支持绿色品种技术生产研发推广,实施现代种业竞争力提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扩大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加快研制大型联合收割机、新型高性能拖拉机等先进适用农机装备。深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数字农业、“互联网+农业”和遥感技术应用,建设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启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加强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

五是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加快改善农村水利、交通、通信、电网、环保、物流等基础设施,组织实施“百兆乡村”示范,加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稳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实施农村生态清洁流域建设,梯次推动乡村山水林田路房整体改善。新建改建农村公路20万公里,新增通硬化路建制村5000个。完善农村医疗、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体系。加大对古镇、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等保护力度,提升乡村规划建设水平,防止大拆大建。

(六)贯彻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强分类指导,细化区域政策,加大对重点地区的帮扶力度,逐步缩小区域发展差距。

一是大力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大力度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发展,加快建设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物流等重大基础设施。落实和完善支持新疆、西藏和四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措施,深入开展对口支援。加大对边民扶持力度,确保边疆巩固、边境安全。加大西部开放力度,制定西部大开发新的指导意见,推进沿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和贵州、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深化改革加快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全面开展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对口合作,引导资源型城市培育发展新动能。发挥优势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加快推进“一中心、四区”建设,制定实施淮河、汉江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创新引领率先实现东部地区优化发展,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发展。出台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总体规划。壮大海洋经济,研究制定坚持海陆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大力推进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实施流域环境和近岸海域综合治理,推进海岛海水淡化工程,出台加强科学有效围填海管控的意见。促进国家级新区持续健康发展,有力有序推进临空经济示范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产城融合示范区等建设,发挥新引擎、新示范、新样板作用。

二是以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为“牛鼻子”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雄安新区,编制实施雄安新区规划纲要和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指导意见,启动建设一批重大项目。加快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稳妥有序推进北京市级机关和市属行政部门搬迁。以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为重点,有序转移人口,保持合理的职业结构。优化京津冀资源配置,推动合作共建特色产业园区,强化区域污染联防联控,建好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与生态环境支撑区,巩固和扩大交通、生态、产业三个重点领域率先突破取得的成效,在社会事业、资源保障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是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引领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推进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三水共治”,深入开展非法码头、非法采砂、化工污染等专项治理行动,推进重要支流协同治理。加强断面水质监测预警、流域生态补偿、负面清单管理等制度建设,实施生态修复与环境保护重大工程,加强森林、湿地生态修复和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启动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开展绿色发展试点示范。加快发展江海联运,完善多式联运体系,实施消除铁路瓶颈路段和高速公路未贯通路段工程。

四是积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编制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加快建立协调机制,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构建“极点带动、轴带支撑”网络化空间格局,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创新通关模式,提升通关效率,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进一步推动前海、南沙、横琴开发开放,发挥三大平台在大湾区建设中先行先试和辐射带动作用。

五是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实施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放宽城市落户条件,深入实施“人地钱”配套政策,全面落实居住证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扩大对居住证持有人的公共服务范围并提高服务标准。健全进城落户农民农村土地承包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自愿有偿转让机制,探索宅基地使用权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全面实施城市群规划,提高城市群质量,推进大中小城市网络化建设,有序推进县改市和小城镇、特色小镇健康发展。加快城市排水防涝、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大力发展绿色城市、海绵城市、智慧城市、生态园林城市、人文城市。

(七)切实发挥消费和投资有效作用。扩大居民消费,促进有效投资,形成供给结构优化和总需求适度扩大的良性循环。

一是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继续推进实施“十大扩消费行动”,支持社会力量进入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推动互联网与养老、医疗、家政、快递等服务业融合发展。大力支持健康产业发展,建设优质养老服务供给体系。推进家政服务提质扩容,推动家政服务从业人员职业化建设。

二是积极壮大消费新增长点。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鼓励地方对新能源汽车的购买和通行便利给予支持。扩大汽车平行进口试点范围。鼓励和引导节能、环保、低碳等绿色产品消费。培育壮大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等新兴信息消费,推动数字家庭、远程定制、体验分享等新兴消费领域发展。推动数字消费,加快电子商务和实体销售融合发展。加速升级旅游消费,实施入境旅游提升计划,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提升旅游质量,大力发展全域旅游,推动邮轮经济发展。

三是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规范和引导共享单车等消费新模式科学有序发展。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促进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促进中华老字号传承发展。建立消费者参与标准化工作的机制。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消费侵权查处,加强市场监管,开展跨领域跨区域联合打假,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四是聚焦重点领域优化投资结构。继续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5376亿元,比上年增加300亿元,加大对“三农”、创新驱动、生态环保、民生改善、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等领域的支持,加强水利、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管道、电网、信息、物流等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推动出台政府投资条例。认真落实支持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营造稳定、透明、公平投资环境,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油气、电信等领域。规范有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利用多种运作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精准用于补短板、强弱项,形成良性投资循环。

(八)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加快培育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一是积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落实好“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继续推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及发展战略和规划对接。发挥金融对“一带一路”建设的促进作用。加快推进铁路、公路、通信、电网、港口、产业合作园区、能源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加强政策规则标准三位一体“软联通”。推动中欧班列健康有序发展。推进数字(网上)丝绸之路建设和空间信息走廊建设与应用。深化人文交流合作。加强安全风险防范。

二是扎实推进贸易强国建设。加快提升出口质量和附加值,鼓励高新技术、装备制造、自主品牌产品出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积极扩大进口,下调汽车、部分日用消费品等进口关税。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增强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贸易平台和国际营销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承接加工贸易转移,鼓励发展飞地经济。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支持跨境电商等各类新业态健康发展。

三是促进利用外资稳定增长和结构优化。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有序放宽市场准入,扩大金融、电信、教育等领域对外开放,全面放开一般制造业。完善外资相关法律,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高标准高质量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探索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积极稳妥推进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完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建立健全全口径外债监管体系,切实有效防范外债风险。

四是引导对外投资平稳有序发展。创新对外投资方式,深化国际产能合作,推进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以投资带动贸易发展和产业发展。创新投融资机制,便利人民币在贸易投资中的使用,形成人民币国际化新格局。健全境外投资法律法规和监测服务平台。完善对外投资备案报告,实现全口径全过程监管,加强境外投资服务保障。

五是主动参与和推动经济全球化进程。全力办好博鳌亚洲论坛年会、上合组织峰会、中非合作论坛峰会以及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主场外交。支持联合国、二十国集团等发挥全球治理主要平台作用,推动亚太经合组织、金砖国家合作机制等发挥作用。不断深化多双边投资经贸合作,支持多边贸易体制,促进高水平的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请根据上述材料分析下列问题:

1、经济法要解决的基本问题与基本矛盾。

2、经济法的调整宗旨与价值追求。

3、经济法的调整手段与运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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