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洋,政治学博士,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山东大学生活质量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专任研究员,山东省政治学研究会理事、山东省宪法学研究会理事。
刘老师始终坚持学术安身,教学立命。从教十二年来,工作勤恳、治学严谨。刘老师潜心钻研学术,在政治哲学、政党理论、廉政理论等方面成果丰硕。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1项,教育部项目1项,省部级项目3项,横向课题1项,出版专著2部,编著3部。在《文史哲》《江汉论坛》等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0余篇,获山东省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1项。入选山东大学(威海)第四批“青年学者未来计划”。
在研究生教学方面,刘老师始终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在立足学科前沿的基础上,因材施教。长期开设政治学原理、政治学前沿等研究生课程,并积极参与交叉法学的研究生培养工作。刘老师擅长从跨学科视角,从经典理论出发,紧密结合实践热点,深入浅出讲授知识,答疑解惑。
在研究生培养方面,刘老师秉承师生平等理念,坚持在尊重学生兴趣基础上,帮助学生确定研究方向,为学生未来发展夯实基础。刘老师耐心指导研究生进行学术训练,为所指导研究生传授政治学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基本研究范式,基本前沿经典命题。刘老师经常鼓励研究生撰写学术论文、参加学术会议,并通过亲自带领所指导的研究生参加各类学术会议、定期举办小型学术论坛等途径,开阔研究生学术视野与眼界,积极为研究生争取锻炼与进步的机会。
自2015年担任硕士研究生导师以来,刘老师对所指导的研究生在专业学习上严格要求,在日常生活中关心爱护。刘老师通过言传身教、知识传授,帮助学生成才,助力学生成长。刘老师在研究生教学、研究生培养等方面均尽到了作为一名研究生导师应尽的责任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