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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03日 11:47

姜世波教授的译著《国际法中习惯的概念》由山东文艺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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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美国西北大学法学院安东尼.达马托(Anthony D'Amato)教授所著的《国际法中习惯的概念》(the Concept of Custom in International Law),由我院姜世波教授翻译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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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美国西北大学法学院安东尼.达马托(Anthony D'Amato)教授所著的《国际法中习惯的概念》(the Concept of Custom in International Law),由我院姜世波教授翻译出版。该书的翻译和出版得到了山东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出版成长基金项目资助,该基金资助成果统一由山东文艺出版社以文库的形式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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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书虽然出版于1971年,但就习惯国际法的研究来说,是译者所检索到的研究该问题基本理论的开山之作。本来作者想最近出版第二版,但经译者最近与其联系得知,其第二版已不拟出版,其对习惯国际法基本理论的看法至今对我们仍具有建构价值。正如本书序言作者福克教授所说,作者将传统的习惯国际法理论从演绎方法为导向引向了以归纳方法、经验主义研究为主的重大转向,实现了习惯国际法研究方法论的突破。其研究的目的也旨在扩大习惯国际法在处理国际关系和国际问题作用的发挥。

该书在研究习惯国际法的作品中引用率极高,此亦可从google学术搜索网上检索得到印证。

全书共分四个部分:

本书第一部分作者针对国际习惯解释混乱,内涵模糊的理论解说,试图阐明习惯法理论应当保持一致性的要求,应把国际法上的习惯概念定位在更广泛的意义上。如果国际法是指由许多被界定和争论的相冲突的国际诉求所主导的一个过程和语言表达的话,那么习惯就变成了一种法律论争的途径。他主张习惯是发现国际法基本和实体规则内容的次级规则。

第二部分审视了关于习惯法的种种具体理论,然后建议重建理论。一个独立章节致力于分析条约中的习惯法规定的影响――一个因不容易适应传统习惯理论而通常被忽略的考虑因素。他所建议的重构就是充分考虑条约法不断产生众多漏洞而需要提供的另一种方式的补救。更重要的是,它意识到与条约法一致的核心作用――一种甚至非缔约方也应一致的要求。就习惯法本身而言,他宁愿主张,国际法律机能发挥的过程就是以论争风格为基础的。就此而言,习惯法理论表现为各种不同的观点,实际上是试图界定和使各国主张合法化的必要反映。

第三部分把理论建构置于更大的背景下,提出习惯法主张的权威性问题,审视了习惯的法律力量和持久性问题,以及同意、禁止悔言和合理性等因素,这些因素增强了习惯法的说服力。

最后,第四部分讨论了与习惯概念有关的诸多问题。其中之一是特殊的或者说是地方性的习惯,一个过去一直与普遍习惯法理论混淆而自身却具有运作机制的规则类型。另一个问题涉及“法律渊源”的涵义。作者认为,即使传统研究在讨论习惯概念时以“法律渊源”的观念开始,而不是终结,这个术语的含糊也暗示着它不应当作为可取的路径。作者检讨了传统关于法律渊源涵义的缺陷,提出了自己对这一概念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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