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法思的脉络与传统”第二期读书会于法学院404会议室如期举行,由牟利成老师领读《苏格拉底的申辩》一书。
牟老师一开讲就抛出一个问题,即知识是什么?从哪来?并由此展开对理解知识的追问。立基于亚里士多德的“知识”三分,牟老师阐释了理论、实践性知识和技艺的三分并论述了三者的关系。进而延伸到现代大学,特别是中国大学关于“知识”和“实践”等概念的“改造”。牟老师认为,马克思的实践观来源于亚里士多德,在理解马克思之实践概念的时候我们必须对此给予高度重视,否则可能造成对马克思“实践”概念的误读。“实践”决然不能关联于生发自英国的经验主义,以及生发自美国的实用主义。他由此强调了“知识”和现实的公用之间的“疏离”和距离。
针对法学专业参与读书的同学,牟老师提到了法学理论在学习法学中的基础性作用。他认为并非所有的法学理论都囊括在法理学中,法理学在西方可以追溯到苏格拉底,具体呈现于柏拉图的《理想国》,古典法理学可以以概念的形式定义为“关于正义的沉思”,但中世纪奥古斯丁之后,法理学被重新界定。
话题回到《苏格拉底的申辩》之后,老师介绍了苏格拉底其人。牟老师认为苏格拉底可以被认为是西方知识分子的“理想类型”。他为后世设定了一个知识分子在面对权力、金钱等世俗之物时应有“安贫乐道”,在面对知识时应有的“真诚持守”。
同样,很多同学也就牟老师的讲解表达了自己思考,提出了问题,例如应试教育的利弊,后现代思潮对我们当下生活的解构,以及孔子的入世智慧等。
牟老师的读书会引人深思,同学们对下一期老师关于《苏格拉底的申辩》的具体展开充满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