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为了保证毕业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同学,确保公共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完好无损,拟在每个毕业生宿舍设立“文明监督员”一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条件
(一)责任心强,乐于为毕业生同学服务。
(二)最后离校的同学。
(三)获得毕业证书的同学。
(四)宿舍若选不出代表,则宿舍所有人员共同视为文明监督员同时离校。
(五)文明监督员须经本宿舍同学推荐,院系同意,学生处审核。
二:职责
(一)认真负责,协助公寓管理中心做好毕业生的安全、文明离校工作。
(二)负责所住宿舍公共物品的清点、检查工作,并及时将情况汇报公寓中心(公寓中心视情对公共物品损坏情况给予处理)。
(三)确保公共物品齐备、良好,并与学生公寓管理中心交接后最后离校。
(四)最后离校的“文明离校监督员”持本楼楼长出具说明后到公寓中心开具证明到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本人的派遣证。
各班班长负责统计“文明离校监督员”名单,各班确定人选后于14号发送电子版给辅导员老师。
表下载: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