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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5日 09:40

关于做好2009届毕业生毕业环节工作的几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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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教学部:   为了做好2009届毕业生毕业环节工作,确保成绩合格的毕业生按时毕业,经学校研究,对2009届毕业生毕业环节工作作如下安排,请各学院、各有关教学单位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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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教学部:   为了做好2009届毕业生毕业环节工作,确保成绩合格的毕业生按时毕业,经学校研究,对2009届毕业生毕业环节工作作如下安排,请各学院、各有关教学单位参照执行。   
  一、毕业生毕业前重考安排
  1、有关考试安排及要求参照《关于2009届毕业生毕业前重考的通知》执行。
  2、特别强调:按照山东大学有关要求,从2009年开始,毕业生只在每年5月底安排一次正式审核,凡是在此时间之前仍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含参加毕业学期期末考试的学生),将随下一年级毕业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核。
  二、毕业设计环节安排
  为便于按时完成毕业审核,毕业生毕业设计环节应于2008-2009学年第2学期第13周(2009年5月31日)前结束,毕业设计环节成绩应于第14周(2009年6月7日)前录入《综合教务管理系统》。
  三、毕业资格审核及证书发放
  (一)毕业资格审核
  1、毕业标准
  教研科于本学期第5周(2009年4月2日)前组织各学院确定2005级各专业的毕业学分要求,学院应将最终确定的毕业学分要求通知到所有毕业生。《山东大学威海分校2009年各专业毕业学分要求一览表》见附件1。
  2、毕业审核时间
  10周起(2009年5月4日),教务科进行毕业资格初审,毕业环节全部结束后进行终审,教务处将根据毕业终审结果制作毕业证和学位证书。
  (二)证书发放
  1、学校将根据毕业生工作日程安排统一发放学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对于欠费的学生,学院应在毕业答辩前劝其缴费,否则不允许其参加毕业答辩;如果学院准其毕业答辩并且达到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学校将颁发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
  2、申请离校延期毕业的学生,学校为其颁发结业证书,学生不再具有山东大学学籍。学生结业后可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返校缴费重考。重考后符合毕业条件的,由学校换发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学校颁发学位证书。
  3、符合毕业条件而未达到授予学位条件的学生,学校将为其颁发毕业证书,学生不再具有山东大学学籍。学生毕业后可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返校缴费重考。重考后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学校颁发学位证书。     4、申请在校延期的学生,必须办理在校延期手续,按时注册和缴纳有关费用,学校按普通学生进行管理。《山东大学威海分校2009届学生延期毕业申请表》见附件2。     请各学院、教学部根据以上工作要求,通知2009届所有毕业生及相关教师,以便提前做好毕业准备。   附件1:《山东大学威海分校2009年各专业毕业学分要求一览表》
附件2:《山东大学威海分校2009届学生延期毕业申请表》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
                                  200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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