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下午,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莫纪宏教授应邀于法学院204会议室作题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下的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特征”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采取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法学院部分师生参与此次讲座学习。
莫纪宏教授深入浅出地讲解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几个问题,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中的最新形态、理论升华,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从理论上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全貌,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在学科分类基础上找到适合中国法治思想的学术体系,全面和系统地阐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逻辑,科学地阐明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古今中外各种各样法治思想和学说之间的本质差别,彰显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的理论品格和中国风采。莫纪宏教授认为,坚持政治与法治的有机统一,坚持党性与人民性的有机统一,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理论方法和基本理论逻辑,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体系的出发点。在全社会各领域都在强调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大背景下,如何把握和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成为当代的重任。
本次讲座内容丰富精彩,具有很强的指导性,进一步拓宽了全院师生的视野,加深了师生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与会师生均表示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