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晚,法学院邀请南京理工大学公共管理系主任徐志国副教授作“国家自主性理论及其对治理的启示”专题讲座,本次活动通过线上举行,由李新廷老师主持,法学院部分教师、研究生和本科生共计一百余人参加了此次讲座。
讲座中,徐志国副教授首先从失败国家的案例出发引出国家自主性的的概念并对其进行了界定,随后梳理了政治理论中从社会中心论到“回归国家学派”的发展演进以及相应的代表性学者,指出了社会中心论忽视国家自主性的困境,阐述了回归国家学派对国家与国家自主性的重视。最后,在此梳理基础上,徐志国副教授指出了国家自主性对反思治理及其失灵、重建国家理论与治理理论的关联具有着重要的理论启示。
分享结束后,徐志国副教授与法学院师生进行了互动,并对“多元主义决策”“政党自主性”“国家力量与社会力量的互动”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解答。
徐志国副教授的讲座理论与案例相结合,逻辑清晰、内容丰富、讲授生动,扩展并深化了法学院师生对国家自主性理论这一领域的认知与理解,引发了同学们对国家治理问题的进一步思考与研究兴趣,为法学院师生的专业学习与相关探索提供了理论上有益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