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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5日 11:11

法学院举办建院二十五周年“名家讲坛”系列讲座(二十四)暨玛珈山法律方法论坛第190期“民法典意义的法理学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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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下午,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科学研究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国内法律方法论研究代表学者之一,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陈金钊教授应邀我院研究生做题为“民法典意义的法理学探究”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通过腾讯会议线上进行,由法学院张景明副教授主持,学院部分教师、硕士与博士研究生共计40余人参与学习。张景明老师向与会人员简要介绍了陈教授的学术成就,并对其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陈金钊教授的讲座内容分为三个主...

编辑:法学院

9月23日下午,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科学研究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国内法律方法论研究代表学者之一,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陈金钊教授应邀我院研究生做题为“民法典意义的法理学探究”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通过腾讯会议线上进行,由法学院张景明副教授主持,学院部分教师、硕士与博士研究生共计40余人参与学习。

张景明老师向与会人员简要介绍了陈教授的学术成就,并对其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陈金钊教授的讲座内容分为三个主体部分。首先,陈教授就法理学如何探究民法典的意义进行阐释,即从法教义学的角度探究民法典的意义,并且介绍了法典的来源和历史。紧接着,陈教授分别从认识论、本体论和方法论三个角度分析民法典的意义,其一是认识论意义,采用内外两种视角观察民法典,内在角度指的是内在参与者的角度,强调体系性是民法典的生命,外部视角则是从旁观者的角度观察,详细阐述了民法典的时代意义、政治意义和经济意义;其二为本体论意义,借鉴哲学上本体论的观点,从法律的拟制性出发,深入论证了理解、解释和运用是维系民法典生命之所在;其三为方法论意义,陈教授解释了法的自主性这一法律概念,提出通过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等传统法律解释方法在封闭的法典之内探寻民法典,可能会割裂民法典和其他社会规范的关系,我们需要以开放的姿态即以法源之名为最大边界探究民法典。最后,陈教授认为,民法典时代无疑还是一个解释的时代,对民法典意义的诠释需要转换话语方式,以创设为目标的立法论立场应转向以文本为依据的解释立场,只有正确理解和解释法典,才能充分发挥法典的意义。在互动交流环节,与会同学围绕讲座主题提出各自的问题,陈教授对此进行了耐心解答。

本次讲座内容十分丰富,陈金钊教授深入浅出的讲解,既具有理论高度,又带有实践特色。本场讲座进一步激发了法苑学子对于民法典学习的兴趣,让同学们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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