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0日晚,第1期经威沙龙暨经济法论坛在法学院模拟仲裁庭成功举行。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姜世波教授、金玄武教授、张旻昊副教授,以及法学院经济法,民商法,国际法,法理学等各专业相关硕士研究生也参加了此次论坛。本次论坛由2012级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孙龙龙主持。本期论坛的主要内容是研究生毕业论文开题汇报,分别由2011级经济法专业学生陈真真,李亚男作开题报告。
论坛伊始,三位老师首先阐述了创建论坛的原因、意义以及对论坛发展的一些设想,强调学术论坛是很重要的学术研讨和交流的平台,也是研究生培养教育的一种十分有效的方式。
第一期论坛主要分为两部分。在第一部分中,由硕士研究生李亚男就她的论文《母公司董事对子公司债权人责任的法律思考》进行了具体的阐述。在评议过程中,姜世波老师指出文章正文第一章母子公司概述方面阐述不太合适,对此张旻昊老师建议改成母子公司关系辨析。二是,文章正文第二章法理基础,标题与内容不符,各位老师建议改成理论基础更为严密。正文第三章,结构有点混乱,张旻昊老师建议第三章第一小部分提到第一章介绍。金玄武老师针对第三小部分责任性质等内容,建议移到文章最后制度构建来阐述,第三章直接专门写责任构成,显得更有条理。针对第四章,姜世波老师、张旻昊老师提出,文章应在介绍相关原理的基础上,重点介绍我国可以吸取借鉴的经验。金玄武老师也对相关原理的阐述提出建议,强调应加入我国台湾具体法条的阐述,更加具有说服力。此外针对论文题目,金玄武老师认为“法律思考”一词欠妥,建议改成“探究”。
第二部分由硕士研究生陈真真就她的论文《征信领域信息隐私权与信用开放的取舍》进行简述。姜世波老师提出两个主要问题,第一个问题是论文题目“信用开放”用词不准确,而且与信息隐私权不对应,建议改成“信用信息开放”。第二个问题,论文第四章只是单纯介绍了外国模式,而未着重介绍外国模式对我国的借鉴意义。金玄武老师针对文章具体内容提出几个问题,第一,论文第二章单纯介绍信息隐私权,未把论文中的征信领域以及信用信息开放作出介绍,内容不全面。第二,论文第六章第一部分与第二部分内容重合,建议将第六章我国现状与第四章国外现状合为一章,结合来写。张旻昊老师针对论文总体提出,整篇论文,过多的是陈述,缺乏评价,自己的观点,而且论文最终没有落脚的题目中的“取舍”,建议应在最后着重写一下如何取舍,针对当前信用信息开放等提出具体的完善建议。
在本次论坛过程中,通过主讲人的讲述和各位老师的点评,以及同学们的积极发言,使我们对经济法学以及毕业论文写作的相关问题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对正在着手毕业论文的研究生以及对研究生今后的论文写作和学术研究有重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