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晚,山东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在法学院204会议室举办学术报告会,我校第一位党内法规学博士生王婵做了题为“党内规范性文件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功能及其实现”的报告。本次活动,首次采取论文工作坊形式,邀请部分专业教师参加点评和学术互动,旨在提升在校研究生的学术兴趣和研究水平,建立长效的学术促进机制。我院宪法与行政法专业、行政管理专业部分硕士研究生、党内法规与监察法学特色班全体同学参加了本次报告会。
报告会由中心执行主任刘洋副教授主持。首先,王婵博士从论文的研究背景与思路出发、以自己正在撰写的论文为基础,以党内规范性文件的研究概念为切入点,详细介绍了党内规范性文件意义、党内法规与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差异与共性。在此基础上,通过概念辨析和理论分析,对法治社会的内涵与意义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并为党内规范性文件如何在法治社会中发挥功能提供了铺垫。进而,王婵老师对法治社会建设中党内法规所承担的三大功能及其实现方式与路径做了介绍。
在点评阶段,门中敬教授、孙光宁教授、刘洋副教授、张伟强博士肯定了王婵博士所做报告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分别对论文的写作思路、问题和问题意识、文章逻辑架构、概念表述、论文观点等做了细致点评,并就文章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了建议。最后,王婵博士回答了在座研究生们提出的问题,并就有关问题,与参加报告会的老师和研究生们做了进一步的学术交流和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