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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08日 15:10

玛珈山法政论坛(第15期)党规与国法关系的理论与实践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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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下午,山东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在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会议室召开党规国法关系的理论与实践创新学术研讨会。研讨会由山东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肖金明教授主持,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哲副教授,山东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研究员、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刘洋副教授、张伟强博士,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牟利成博士,山东农业大学王婵老师以及部分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党内法规学专业方向博士生、硕士生参加了研讨会...

编辑:张其山

8月5日下午,山东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在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会议室召开党规国法关系的理论与实践创新学术研讨会。研讨会由山东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肖金明教授主持,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哲副教授,山东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研究员、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刘洋副教授、张伟强博士,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牟利成博士,山东农业大学王婵老师以及部分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党内法规学专业方向博士生、硕士生参加了研讨会。

牟利成对党规与国法关系的研究逻辑与脉络进行了概括性介绍。王婵、冯晓畅分别就当前研究中针对党规与国法关系中的具体问题进了介绍。刘洋指出对党规与国法关系的思考既要考虑二者关系的形式,也要考虑二者关系内涵。李哲指出党规与国法的关系要从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出发。张伟强认为,对党规与国法关系的思考要考虑二者实施中的惩戒力度与执行成本。张海涛认党规与国法关系是研究二者衔接和互动的前提,二者之间存在多种关系形态。与会学者一致认为,对党规与国法关系的研究既要厘清关键性概念,又要坚持现实问题导向。

肖金明作会议总结,特别指出,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关系研究应当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这涉及面向中国问题的方法论;坚持以人民为中国政治的逻辑起点,以党的政策为逻辑主线,以党和国家治理现代化为导向,处理好党和人民的关系、党和国家的关系以及党内政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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