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晚,法学院(威海)习近平法治思想高端论坛系列活动于东序楼411报告厅举办。本次讲座由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东南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刘练军作题为“党内法规学学科建设:问题与思路”的专题讲座。山东大学特聘教授肖金明、特聘教授刘松山、副教授冯威、副教授黄兰松、博士后冯晓畅和学院部分研究生、本科生参加。
讲座开始前举行了刘练军教授《党内法规学讲义》签名赠书仪式,刘练军教授与同学们一一进行合影留恋。
刘练军教授以党内法规学学科建设为核心命题,从党内法规学的学科属性、学科定位、学科体系、学科建设的制约因素及必由之路五个方面展开本次讲座内容。首先,在学科属性上,刘练军教授认为党内法规学作为新兴独立学科的共识总体形成,作为新兴独立学科的基本条件具备。但具有独立学科属性不等于获得独立学科地位,目前国家并未将“党内法规学”确定为一级学科,因此需要进一步探讨党内法规学的学科应然定位。其次,在学科定位上,刘练军教授认为应按二级学科定位党内法规学,加强二级学科建设。同时指出,将党内法规学设立为学科目录外的交叉学科的完全可行的,至于将党内法规学设立为交叉学科门类下一级交叉学科,则可行性不大,目前并未形成《交叉学科办法》所要求的不同于这些的一级学科范畴的概念、理论和方法体系。再次,在学科体系上,刘练军教授认为在党内法规学的学科体系中设立党章学是可行且应当的,此外还可以将党内法规学学科体系划分为基础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研究两个板块。同样地,根据党内法规的“1+4”体系框架,将其学科体系划分为党章学、党的组织法规学、党的领导法规学、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学、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学,也不失为一种更为精致的学科体系。在上述内容的基础上,刘练军教授提出党内法规学学科建设的制约因素包括三个方面,即成熟的党内法规理论体系将立未立,必要的党内法规师资力量亟待加强,党内法规人才录用与需求不相匹配。最后,刘练军教授针对党内法规学学科建设的必由之路提出,一要用好一级学科设置,实行先探索试点,成熟后再进目录的放管结合新机制,二要以突破发展瓶颈为抓手,推进党内法规学的学科建设。
与谈环节,冯晓畅认为党内法规学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不仅需要外部要素,还离不开内部要素,如对于自身研究对象的确定,对研究方法和理论体系的阐释和解读。冯威提到此次讲座对师生们的学术态度、专业方向、人才培养等都具有教育和鼓舞作用,同时简要介绍了威海校区党内法规班的基本情况,最后提出可以进一步思考党内法规学定位的基本原则和因素。黄兰松强调了党内法规的重要性,提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的政治制度区别于资本主义国家政治制度的根本所在。刘松山教授提出党内法规的特殊性需要以国家法律作为参照来凸显,并具体对比了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在宗旨、灵魂、目标、稳定性、规范性、研究对象、研究方法、法律责任实现形式、所体现的意志、学科定位等方面的十点不同。肖金明教授强调,学问是做出来的,也是“坐”出来的,要静下心来做学术,并且学生要对任何观点都要有批判意识,辩证看待,不能一味地接受和赞同。
本次讲座是学院“习近平法治思想高端论坛”系列专题讲座之一,也是推进党内法规学科人才培养系列的重要学术活动。举办此次讲座,能够使大家更为充分地了解和掌握党内法规的基本问题,为大家更深入地学好专业知识提供了有益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