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9日下午四点半,为顺利推进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工作的顺利进行,法学院在模拟仲裁庭召开2015届研究生与导师的师生见面会,布置安排研究生导师选择事宜。
本次会议由刘军副院长主持,法学院19位研究生导师与43名研究生新生共同出席了此次会议。刘军副院长首先宣读了《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选方案》,并对内容细节作了详细的介绍和解释。刘院长表示,为更好地贯彻和执行山东大学关于各类研究生培养的相关文件规定,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结合往年研究生选导师的经验,特制订今年的双选方案,并对选择方案进行了优化创新,充分考虑学生意愿和对导师的优先选择权,在此基础上,在导师组的统一协调下进行由指导教师选择学生。博士生导师汪全胜院长对研究生与导师双选工作讲话,他首先表示了对2015届研究生新生的热烈欢迎,并就研究生期间的学习内容向大家做了介绍,汪院长告诫学生要秉承对自己负责的态度,确立研究生三年的目标,做好规划。同时,汪院长也对学院提出了要进一步完善学院研究生培养机制的要求,譬如,学院将采取分类培养、导师组培养相结合的形式,在确立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型硕士的同时,发挥导师组在学生论文指导中的作用。汪院长还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学术会议,增强学生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此外,汪院长就课程学习、学位论文以及就业等学生们关心的问题也一一作了细致的解答。
刘军副院长着重强调了导师组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组织与导向作用,在明确导师负责制的基础上,要求发挥集体的智慧、调动团队的力量,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刘院长在师生见面会上分别介绍了四个学科组的组长,随即,由四个学科组组长介绍了该学科已经取得的各项成就和未来的发展方向,分别介绍了各位导师的研究领域、学术成果以及招生意向,学科组内部的导师结构等,并由各位导师作补充发言。随后,进入导师与研究生的互动环节,导师就学生提出的问题和心中的疑问进行了解答。
会议在热烈的掌声中顺利结束。整个见面会气氛十分融洽,拉近了老师与学生之间的距离,增进了师生之间的了解,为顺利推进研究生与导师双选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