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下午两点半,一场题为“正义——从道德规范到法律原则”的前沿讲座在法学院二楼204室如期举行。本次活动邀请了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魏则胜老师作为主讲嘉宾,魏老师学术功底深厚,语言风趣幽默,可以说是为到场的研究生带来了一场生动有趣又意义非凡的分享交流会。整个会议室热情满满,现场气氛持续高涨。
本次讲座共分为两部分:嘉宾介绍和嘉宾演讲。我院汪全胜院长主持讲座,他对到场嘉宾做了全面细致的介绍。接下来是嘉宾主讲环节,整场讲座围绕着“正义”二字展开。其内容包括:到底什么是正义;我们讲正义的原因何在;在现实下的中国,我们是否能找到一个“绝对的正义”;道德正义与法律正义的区别在哪里。
在第一部分,魏老师提到了正义不同于正直,公平和公正,它也不是法和权利的概念。魏老师提醒广大同学要通过逻辑和学术史的梳理,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的同时,也要对其社会地位进行一个充分的评估,唯有这样,才能得到有关“正义”的一些概念性的东西。在该部分,他提到了罗尔斯的《正义论》一书,强调指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在第二部分,魏老师在谈到我们为什么要讲正义时,引入了“威权政治”的概念,他指出,在当今中国这个大环境下,威权政治是必要而合理的,只要在民主之上建立一个集中领导权,才符合我国当下的国情。但是威权政治首要保障的是国家的法律体系要有纠错机制。在第三部分,魏老师提到要构建一个“绝对的正义”体制是站不住脚的,因为任何与正义相关的原则无一不是个人的思想观念或立场视角的产物,无一不是时代历史与时间空间的产物。因此,妄图找到一个绝对正义去约束行为是不可实现的,但这样的结论并不悲观,反而是在提醒大家对任何强大的力量都要保持理性的头脑和警惕的心理。在第四部分,魏老师提到道德正义与法律正义的区别在于以下三点:道德正义遵循个人权威,法律正义遵循公共权威;道德正义评价对象不只是结果还有过程、动机与良知,而法律正义只对结果做出评价;道德正义以抽象形式存在,法律正义以现实行为存在。
通过这样一场专题讲座的举办,校内外教师与研究生之间逐渐搭建起沟通交流的平台,教学相长,老师与学生之间这种知识的传递,思想的碰撞,意见的交流,相信每位到场者都获益匪浅。
文/张敬 图/张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