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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4日 06:48

法学院举办“中国的民法典之路”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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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拓展学术视野,培养学生法制思维,11月8日晚七点,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丽萍教授主讲的“中国的民法典之路”专题讲座在法学院204顺利举行,我校法学院副院长姜士波教授出席了此次讲座,2015级和2016级硕士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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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拓展学术视野,培养学生法制思维,11月8日晚七点,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丽萍教授主讲的“中国的民法典之路”专题讲座在法学院204顺利举行,我校法学院副院长姜士波教授出席了此次讲座,2015级和2016级硕士研究生聆听了此次讲座。

  讲座伊始,副院长姜士波介绍了王丽萍教授的主要研究方向、学术经历和成就,提出今天讲座是民法的宏观方向,并对王丽萍教授的到来表示欢迎。首先,王丽萍教授以民法典的重要意义开始此次讲座,解释了为什么我们要如此重视民法典。民法典的由来源远流长,早在四大文明古国时期就都存在当时的各国“民法典”。因此,我国作为一个拥有世界五分之一人口的大国必须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民法典,来管理世界五分之一的人口。此次讲座主要分为五个部分,分别是:什么是民法;为什么要有民法;现在有什么样的民法;民法典编纂;中国民法典对于世界的贡献。

  在第一部分中,王教授追溯了民法的词源来告诉我们什么是民法,讲述了世界上最早的民法典以其对后世的影响,从西方民法典成功之处联想我国法律体系中的民法,思考我国历史上有没有民法。王丽萍教授引用梁慧星先生的话,“应当肯定中国历史上不存在民法。中国民法,非中国所固有,而是清末从外国民法继受而来”。接着,在第二部分中,王教授指出民法是商品经济的产物,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也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与人息息相关,这是我们为什么要有民法的原因。此外,王教授还回顾了我国民法典的历史,提到民法经济法之争和民法的调整对象,说明商品经济越发达,民法越发达。然后,在第三部分和第四部分中,王教授总结罗列了我国《民法通则》修改的过程和具体细节,整理新中国民法典编纂历史沿革,告诉我们民法典的“时间表”以及制定民法典的牵头、参与部门。王教授还提到各个法学专家们对中国民法典编纂的建议和意见,指出民法典编纂中应该考虑的其他问题,包括民法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风俗习惯以及中国的特有的土地制度等。第五部分中,王丽萍教授指出中国民法对于世界的贡献,主要体现在环境保护、适应社会老龄化、适应信息时代的需求灯方面。


  最后,在观众提问环节中,同学踊跃提问,与教授在学术方面进行学习交流。姜院长肯定了本次学术交流的重要意义,再次感谢王丽萍教授的到来与精彩的演讲,总结此次学术讲座,希望同学们将在今后的学习工作中,提高专业素养,为成为优秀严谨的法律人,为我国法制建设添砖增瓦。

                                                                                                                                               文/张菲  图/张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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