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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21日 11:47

金玄武教授荣获山东大学(威海)“我最喜爱的导师”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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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晚,山东大学(威海)第八届“我最喜爱的导师”候选人事迹宣讲会在网络楼报告厅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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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6日晚,山东大学(威海)第八届“我最喜爱的导师”候选人事迹宣讲会在网络楼报告厅举行。我院金玄武教授从13位候选导师中脱颖而出,荣获“我最喜爱的导师”荣誉称号。

    金玄武教授现任法学院民商法学教授、硕士生导师,并担任威海市环翠区法院、检察院专家委员会委员,威海市、菏泽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山东省经济法学会理事,山东省社会法学会常务理事等众多社会职务。他教学科研成果突出,曾主持司法部课题1项、国家发改委社科项目1项,参与国家社科项目、国家体育总局项目、山东省社科项目多项。先后在《法学》、《现代法学》、《法学论坛》等国内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30余篇,期中CSSCI来源期刊17篇,出版学术专著1部。此外,金玄武老师在求学经历、工作经历、社会兼职、多彩生活、师品师德等方面也展现出来他的卓然风采和独特魅力,让他深受同学们的尊敬与爱戴。金老师此次获得“我最喜爱的导师”称号,可谓是实至名归。

    据悉,山东大学(威海)“我最喜爱的导师”评选活动是在学生工作部(处)指导下,由校研究生会主办、统一协调组织,各院部积极参与实施的,旨在宣扬导师典范,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在全校乃至全社会范围弘扬教书育人的良好风气。本届“我最喜爱的导师”评选活动中,共有5位导师当选山东大学(威海)“我最喜爱的导师”称号。         

                                           文/郭昌玉        图/郭昌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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