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下午,法学院2019年法律硕士研究生合作导师聘任仪式在法学院204会议室举办。来自济南、临沂、威海等地各知名律师事务所的20余位资深律师,作为校外合作导师出席聘任仪式。仪式由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刘军教授主持。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处长吴丙新教授,法学院院长肖金明教授,副院长张乐教授,党委副书记侯丽娜及全体硕士生导师、2018级全体法律硕士研究生参加仪式。
山东大学(威海)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处长、博士生导师吴丙新教授为聘任仪式致辞。吴丙新对仪式的顺利举行表示祝贺,并代表校区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向出席聘任仪式的各位合作导师表示热烈欢迎。他肯定了法学院近年来在办学水平提升及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取得的可喜成就,并强调,校外合作导师制度是法学院积极打造人才培养机制的重要亮点。
法学院院长肖金明代表学院向受邀的合作导师一一颁发了聘书并合影留念。
威海市律师协会会长、中立达律师事务所刘秀峰主任在会上致辞。刘秀峰代表全体校外合作导师对学院的邀请以及院领导的关心表示了感谢,并指出,律师职业有其独特的实践性,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是法律硕士人才培育的一大特色,他愿意与法学院师生一道,为研究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做出贡献。北京金杜(济南)律师事务所杨鹏主任在致辞中,对学校的教学理念、人才培养路径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认为,法学院的学生,应当在充分学习理论的同时,通过校外实习的方式提高自己的实务经验,为将来踏入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临沂正之源律师事务所张兆伟主任在致辞中提到,作为山东大学校友,他对法学院近年来的发展感到由衷自豪。他指出,校内与校外相结合,是培养新一代法律工作者的创新模式和未来的发展方向,他愿与学院师生携手并进。
随后,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门中敬教授和2018级法律硕士(非法学)郭保利分别作为导师代表和研究生代表发言。
法学院院长肖金明最后代表学院对与会的校外合作导师表达了感谢,并提出,要发展一流的法学院,一流研究生的培养是重点目标。学院对法律硕士的培养模式历来重视校内外相结合。校外合作导师具备丰富的实务经验及高尚的德行,对于优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提高研究生就业质量具有重要指引作用。
仪式结束后,各位校外合作导师与学院师生进行了亲切交流,并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