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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0日 16:09

以科研创新为抓手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法学院举行导师培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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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提高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建立先导性的、结构合理的、有利于高层次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研究生培养体系,11月19日下午法学院于204会议室举办了主题为“以科研创新为抓手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研究生导师交流培训会,刘军副院长做主题发言。法学院院长肖金明、党委书记汪全胜、副院长姜世波、往届导师代表、2019年新晋导师及部分研究生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法学院党委副书记侯丽娜主持。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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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提高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建立先导性的、结构合理的、有利于高层次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研究生培养体系,11月19日下午法学院于204会议室举办了主题为“以科研创新为抓手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研究生导师交流培训会,刘军副院长做主题发言。法学院院长肖金明、党委书记汪全胜、副院长姜世波、往届导师代表、2019年新晋导师及部分研究生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法学院党委副书记侯丽娜主持。


刘军副院长首先强调了科研创新的重大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把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放在国家发展的核心位置,高度重视人才,重视科技。创新是民族复兴的灵魂,是国家发展的不竭动力,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对国家和民族的发展、对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升、对于研究生个人价值的实现等都具有重要意义。研究生教育肩负着培养科研创新拔尖人才的重要使命,是支撑、推动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基础和强劲引擎,经过系统和科学的学术训练和科研能力的培养,研究生将在创新创业、科研攻关和未知领域的探索中不断做出自己的贡献。研究生教育必须顺应时代的发展、契合创新型国家建设需求、服务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大力培养研究创新能力,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作为研究生培养的核心竞争力,并作为研究生培养质量提高的重要标准,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创新性人才。为此需要不断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提倡教学改革,探索案例式教学、讨论式教学、启发式教学、任务型教学等契合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的教学模式,优化研究生课程设置,营造有利于创新能力培养的环境和氛围,充分发挥研究生主观能动性,培养具有科学探索精神的自主创新能力和科研攻关能力,不断提高科学水平和学位论文质量。


刘军副院长指出,研究生导师在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要坚持教育以人为本,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导师的思想道德、人格品质、学术能力等对学生的影响是深远的。在导师遴选制度上,除了强调导师科研创新能力以及对于研究生科研工作的引领之外,还应当加强对导师思想品德、师德师风方面的考核,“以德为先”。导师要加强自身修养及学术风范,尊重研究生的个性发展,不断强化育人意识,克服功利化思想,建立和谐健康的师生关系,不断强化导师组尤其是多元化、交叉学科在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老导师代表门中敬老师结合切身经历进行了研究生培养的经验交流,他认为“宽容、责任、担当”是研究生培养的核心要义,研究生学术应当脱离功利性,注重人文素养和学术情怀的培养。老导师代表王瑞君老师以多年的研究生导师的经历分析了当前研究生培养的现状,她主张在研究生阶段要学会锻炼自己的思维,把动脑和动手结合起来。新晋导师代表张伟强也分享了自己的教学经验和启发。


此次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导师的职责以及科研创新在研究生培养中的关键作用。与会师生认为此次导师交流培训会对于学院研究生培养具有积极意义,在今后的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将协力推动学院学生培养和学术繁荣,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实现山东大学“由大变强”的美好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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