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79年我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赋予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地方立法权以来,到2009年我国地方立法走过了三十年。三十年的历程,我国地方立法取得了显著的成就,请参看视频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