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了解在司法实践中认定外卖骑手等新业态劳动者与相关平台之间劳动关系的影响因素,针对其利益保护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议,7月22日至8月8日,审骑有度调研团成员继续深入法院和律师事务所开展实地调研活动。
本次调研的主要内容是就调研地的法律工作者进行访谈,访谈对象为济南市中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以及分别在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山东邦治律师事务所处理劳动纠纷的律师。根据访谈内容,近年来,外卖骑手劳动纠纷的案件数量逐年上升,此类案件主要是以工伤、工资、保险等为案由,而在案件审理或劳动仲裁中,关系认定、工作机制成为焦点。在劳动关系的认定上,传统劳动二分法这种“全有或全无”的划分标准在处理复杂多变的互联网新经济用工关系时显得“力不从心”。当前,平台也可能会通过注册为个体工商户或者以三方协议的方式,试图排除劳动关系以规避法律责任,针对这种明显的规避行为,应当依据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如经济从属性和人身从属性等进行认定。而在这类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认定劳动关系比例较高。个别案例认定不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部分外卖骑手的认知较差,导致在确认劳动关系时,其举证能力不足。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平台经济迅速发展,外卖骑手相关劳动纠纷屡见不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维护等问题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最高法也发布了《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进一步保护劳动者权益。就目前的司法实践而言,外卖骑手、快递员类的用工模式已经相对规范,大部分都可以根据事实确定存在劳动关系。而劳动纠纷中,目前网络主播类纠纷是重灾区,此类劳动关系更难区分,平台公司、经纪公司和网络主播之间的关系相对更复杂,对此进行认定更为困难。
通过本次实践活动的顺利推进,团队成员了解到司法实践中外卖骑手劳动关系认定的基本思路以及针对外卖骑手权益保障的可行建议,为规范新就业形态与切实保护外卖骑手等弱势保护群体利益工作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