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调研我国各应用平台算法侵权与用户维权现状,1月31日,法学院(威海)“Co-Law”调研队成员前往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对律所负责人陈欣律师进行了访谈调研。
在访谈过程中,队员首先阐明了团队现阶段根据学术研究界定的“大数据杀熟”与“价格歧视”的概念界限,并提问了现阶段实务中是否会涉及该概念的界定。陈欣表示,以上两项概念的界定不是司法实务中的重点,但是概念的界定会帮助当事人联想可以取证的电子证据。接下来陈欣向团队成员展示了部分案件收集使用过的电子证据。团队成员随后就算法侵权的认定提出了一系列的问题。陈欣表示,算法作为侵权主体的侵权之诉当前并不多见,一般可以把算法考虑成侵权手段,将平台方作为侵权主体,从而达成诉讼维权的目的。就算法及数据治理的未来而言,陈欣表示,算法的应用已经使得个人逐渐意识到侵权行为的存在,后续如果产生公共利益的受损,那么检方可能会对部分明显侵权的平台展开调查或者进行公益诉讼。在访谈最后陈欣表示,2022年末市场监管总局为应对此类数字经济下的不正当竞争以及价格纠纷,进行公开征求意见,后续将会发布新草案,个人与平台的不对等地位也会逐渐被打破。
此次访谈使团队成员对有关算法侵权与维权实务措施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对团队做进一步的调研工作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