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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7日 11:48

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医”路“美”花调研团前往广东岭山律师事务所开展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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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了解医疗美容纠纷的相关法律问题,准确把握医美纠纷法律适用的现实情况与法律困境,8月18日,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医”路“美”花调研团成员高喆对广东岭山律师事务所进行线上调研,律师刘杨军受邀参与线上访谈。访谈过程中,刘杨军从责任方角度将常见医美纠纷划分为普通医疗事故、就医者自身原因所致纠纷、非法行医三种类型,较为全面地概括出了常见医美纠纷的案由。同时,刘杨军结合自身代理医疗美容纠纷案件的经历...

编辑:新网

为深入了解医疗美容纠纷的相关法律问题,准确把握医美纠纷法律适用的现实情况与法律困境,818日,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医”路“美”花调研团成员高喆对广东岭山律师事务所进行线上调研,律师刘杨军受邀参与线上访谈。

访谈过程中,刘杨军从责任方角度将常见医美纠纷划分为普通医疗事故、就医者自身原因所致纠纷、非法行医三种类型,较为全面地概括出了常见医美纠纷的案由。同时,刘杨军结合自身代理医疗美容纠纷案件的经历,对合同法、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三种相关法律的适用取舍进行了具体形象的阐释:对于医疗美容纠纷,若伤残情况严重,则可将案由归为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适用侵权责任法进行维权;若伤残等级较低,则可将案由归为医美欺诈,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维权。

对于现有法律法规在医美纠纷领域的运行困境,刘杨军指出,其一在于当事人法律意识问题,基于较高术后期望或受到他人教唆,当事人在达成和解后反悔,但其往往难以得到充分赔偿;其二在于审理周期问题,医疗过错鉴定和医疗产品质量鉴定等必要程序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审理周期,导致患者难以得到相应赔偿;其三在于医疗损害认定问题,“假一赔三”等在法院审理认定的过程中,其“假”的定义不够明确,往往导致患者难以顺利维权。

本次调研访谈有助于实践团队近距离体会医疗美容纠纷案件代理的出发点与着力点,更加清晰地明确现有法律法规在医疗美容纠纷领域的运行现状与困境,能够与此前在法院与美容院的调研访谈形成有效互补,深化团队对于医疗美容纠纷相关法律适用的理解与掌握,从而为后续课题研究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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