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了解剧本杀侵权问题,探寻剧本侵权案件的解决方案,8月16日上午,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有理有“剧”调研团成员谭媛元前往四川省泸州市戏精学院剧本杀经营单位继续开展访谈调研,负责人张维轩接受采访。
访谈伊始,负责人张维轩针对维权问题表示,一般影视作品都有国家发行编号,而剧本杀的剧本没有审批和监管,没有所谓维权之说。他举例国内剧本杀维权第一案——长沙《病娇男孩的精分日记》侵权一案,认为最终的审判结果不尽人意的根本原因正是无法有效证明发行物本身属于正版刊物。
张维轩认为,通过平台或专门行业进行自查是不可行的,解决此类问题最根本办法还是需要法律以及规章制度来解决。首先需要对正版剧本进行审批和定义,才能更好对盗版侵权问题进行打击。
通过本次访谈活动,团队成员从另一角度了解到部分商家对剧本杀侵权问题的看法,对团队后续解决方案的研讨有了新的指导与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