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了解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的普法教育情况,进一步加深对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在实践中适用情况的理解,加深对未成年保护制度现状的认识,山东大学(威海)“怀情论法”调研团成员唐妍宁于8月13日赴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义和镇中心学校开展社会实践活动,面向中小学生开展以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并与唐明老师进行了深入的讨论研究。
当前,国家重视法律教育在中小学的落实,鼓励同学们建立系统的法律知识网络,提高对法律的认识。为了加强中小学法律教育,对此,山东大学(威海)“怀情论法”调研团成员唐妍宁面对义和镇中心学校的同学展开了普法讲座,事后开展了同学校老师的个人访谈,以调查同学们和教职工对法律的认识程度。
宣讲过程中,唐妍宁注重和同学们的互动,整个宣讲过程氛围融洽,不仅给同学们播撒了法律的种子,同时启发同学们遇到问题时应考虑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此外,本次普法宣讲还锻炼了队员自身的实践能力,得以充分了解不同层次的人对于法律的需求。
宣讲结束后,同学们表示收获颇多,宣讲效果良好。参与宣讲的同学表示自己不仅学到了专业知识,将来遇到不了解法律的同学时也愿意向其进行科普。之后,唐妍宁发放了调查问卷50份,有效问卷50份。调查结果表明同学们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储备但不全面,大部分同学对法律知识的学习表现出了积极性,希望能自主学习,获得更多法律知识。
当唐妍宁与唐明老师交流讨论时,唐明老师指出,对于青少年来说,懂得法律知识和养成法治观念都很重要。学生在遇到问题时要学会应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日常生活中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但是枯燥的法律条文很难记住,因此必须要用通俗易懂的话语讲解相关的法律案例和故事。将贴近生活的案例讲给同学们听,才能将“被动”了解法律变为“主动”学习法律,也只有这样,对中学生的法律知识普及才能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