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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0日 16:47

“怀情论法”调研团成员前往济宁市兖州区开展调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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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了解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在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的具体实践情况等相关问题,2022年8月8日,山东大学(威海)怀情论法社会实践队队员吴家仪赴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进行调研,并就该问题与兖州初级人民法院吕杰庭长、杨超庭长进行访谈交流。关于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的实施现状,团队成员从吕杰处了解到具体适用的问题。针对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在实际中的适用,他指出,如果未成年人悔罪态度比较好,采取适用刑罚的措...

编辑:新网

为进一步了解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在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的具体实践情况等相关问题,202288日,山东大学(威海)怀情论法社会实践队队员吴家仪赴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进行调研,并就该问题与兖州初级人民法院吕杰庭长、杨超庭长进行访谈交流。

关于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的实施现状,团队成员从吕杰处了解到具体适用的问题。针对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在实际中的适用,他指出,如果未成年人悔罪态度比较好,采取适用刑罚的措施对孩子的学业身心健康有影响,考虑到未成年人将来要融入社会,检察院会再开展社会调查。如果既可以相对不起诉,也可以附条件不起诉的时候,优先适用相对不起诉。如果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十分严重,属于再犯、累犯,则采取一定的监督考察,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针对关于制度适用后未成年人的态度反馈问题,吕杰指出,整体上未成年人的悔罪心态明显,适用效果较好。他提到,这不仅依赖法院检察院的工作,后续未成年人的升学、就业等问题,都是学校和企业方面积极配合的结果。通过多方主体共同配合,大部分未成年人可以走上正轨,再一次实现社会价值认同。最后,针对未成年人犯罪逐渐升高的问题,杨朝提出三个层面的主体协作解决机制。一是家庭,二是学校,三是社会。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主要环境,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发展起到显著影响。学校是未成年人学习的主要场所,是介入犯罪预防的一线。社会为未成年人营造和谐友善的环境,给予及时有效的纠正和帮助。

通过此次调研,怀情论法社会实践队对于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问题的制度实施现状、态度反馈、矛盾解决等方面,有了更加深刻实际的认知。下一步实践队队员将在相关法院、检察院、律所展开调研,进一步加深对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在实践中适用情况的理解,加深对未成年保护制度现状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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