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威海)“红船领航”党支部党建能力提升活动参加者
教工第三党支部书记 刘佳
4月13日 星期日 晴
4月11日至13日,法学院(威海)党委开展了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之“红船领航”党支部党建能力提升活动。作为教工第三党支部书记,我有幸参加了学院党委组织的赴嘉兴南湖学习活动。通过此次学习,我对红船精神的核心要义和实践价值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
立足本职,勇于创新。红船精神以“首创”为灵魂,体现了早期共产党人突破旧制度桎梏、探索救国道路的勇气。从中共一大召开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实践,首创精神贯穿党的发展历程,成为推动理论创新、制度变革的动力之源。作为一名教师,要在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发扬首创精神,瞄准科技前沿“敢为人先”,在本职岗位中提出优化建议,推动局部突破,为学院和专业的升级谋新篇。
坚定信念,迎难而上。无论是革命年代的浴血奋战,还是新时代的深化改革,奋斗精神始终是党的精神支柱。正如红船会议在危机中完成建党伟业,这种精神激励着一代代共产党人迎难而上、矢志不渝。面对挑战时,要以“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攻坚克难。在学院转型发展时期,面对专业重组和课程调整,支部教师党员迎难而上,采取集体备课、团队授课的方式,探讨课程教学大纲、授课方式、讲解内容等,力求为学生带来精彩的课堂演绎。同时通过团队分工、资源共享、多方合作等形式打造支部科研共同体,积极参与各大研究课题申报工作。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群策群力为学院的转型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扎根群众,甘于奉献。红船精神本质是“以人民为中心”,从建党之初的群众路线到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党始终将人民利益置于首位,体现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政德根基。面对民族复兴征程中的“惊涛骇浪”,作为一名基层党务工作者,我要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将新时代奉献精神融入具体岗位实践,有大格局、高站位,充分发挥党员的示范引领作用,使奉献精神从个体选择升华为群体自觉。
红船精神不仅是历史的回响,更是未来的航标。在接下来的学习和工作中,我将把此次学习成果转化为“知行合一”的行动自觉,以德施教,以坚定的理想信念、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学院教学科研工作中,以奋进之姿为学院改革发展作出贡献。
作者:教工第三党支部书记 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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